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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業!2023年成都市市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對象條件、材料
小編今天給大家整理了2023年成都市(第二批)文創業(數字文創)建圈強鏈引導項目申報對象條件、材料,獎勵項目包括了上規、上榜、上市、鏈主及鏈屬企業、公共平臺、中介機構、產投基金和文創企業(產品)外貿等八大項目,具體詳情如下,感興趣的趕緊來看看吧!想要申請的企業可以聯系小編咨詢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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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總體安排
在2023 年成都市市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以下簡稱市級文產資金)(第二批) 項目申報工作中,采用“揭榜掛帥”形式,公開征集一批具有創新性、引領性、支撐性的文創業(數字文創) 建圈強鏈引導項目。采取公開申報、歸口初審、專家評審、項目路演、實地踏勘、部門會審等多維競爭機制進行評審,報請市文產領導小組審定后予以專項資金扶持,市文產辦會同評審專家委員會及績效評價機構按進度開展考核驗收,
二、申報對象
(一) 申報主體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在我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納入文創統計、主營業務符合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 (2018 )》《成都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目錄(修訂版 )》(成文改發[2019]3 號),從事和促進文創產業發展的企事業單位和合法注冊登記的中介機構、行業協會(聯盟) 等社會組織;
2.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其他資助對象
(二) 申報主體存在以下任一情況不得申報
1.申報主體因違法違規行為被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組織處罰期結束后未滿 1 年,或被列入“成都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失信名單;
2.申報主體經各級歸口管理單位認定存在重大法律風險3.申報主體項目于 2020-2022 年市級文產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結果為不良
三、項目扶持政策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聚焦文創業(數字文創 ) 建圈強鏈重點工作,構建“鏈主企業+公共平臺+中介機構+產投基金”產業生態體系,圍繞“上規、上榜、上云、上市”創新企業集群,征集年度文創業(數字文創 )“建圈強鏈”引導項目,按照以下類型開展申報。
(一)“上規”專項獎勵
規上文化企業: 對 2022 年度首次納入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截至 2023 年 1季度仍保持在庫的規上文化企業,每家企業給予 2 萬元一次性專項獎勵。
(二)“上榜”專項獎勵
1.全國文化企業 30 強(含提名 ): 對 2022 年度首次評定為全國文化企業 30 強,每家予以 60 萬元一次性專項獎勵;對2022 年度首次評定為全國文化企業 30 強(提名)企業,每家給予 30 萬元一次性專項獎勵。
2.成都數字文創企業 30 強: 對 2022 年度評定為成都數字文創企業 30 強( 附件 1) 的上榜企業,每家予以 5 萬元一次性專項獎勵。
(三)“上市”專項獎勵
“天府文創板”上板企業:對 2023 年度在“天府文創板”首次掛牌展示的文創企業(附件 2) 給予 15 萬元一次性專項獎勵,對天府股權交易中心按照每家上板企業5萬元進行服務費用補助。
(四)“鏈主及鏈屬企業”項目補貼
1.“鏈主企業”項目補貼: 對 2022 年度認定的文創業(數字文創 ) 鏈主企業(附件 3) 申報項目,經競爭評定程序,按照項目實際到位投資額 10%,給予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的項目補貼。
2.“鏈屬企業”項目補貼: 對支持文創產業生態體系建設,2022 年度認定的文創業(數字文創) 鏈主企業上下游、左右岸的鏈屬企業申報項目,經競爭評定程序,按照項目實際到位投資額 10%,給予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 20 萬元項目補貼。
(五)“公共平臺”運營機構補助補貼
1.國家級公共平臺 (基地) 運營機構項目補貼: 對已評定的文創業(數字文創 )國家級公共平臺 (基地)( 附件 4)運營機構申報的項目,經競爭評定程序,按照項目實際到位投資額 10%,給予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項目補貼,
2.省級、市級文創載體運營機構專項補助: 對 2022 年度推動文創產業高質量發展做出突出貢獻,已評定的省級、市級文創載體運營機構申報項目,經競爭評定程序,按照項目能級投入情況、取得成效綜合評比為優秀的,分別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專項補助。
(六)“中介機構”專項補助
對2022 年度圍繞整合文創產業資源、鏈接市場主體、做實孵化服務、共享行業平臺取得顯著成效的中介機構、行業協會(聯盟 ) 等組織機構申報項目,經競爭評定程序,根據服務企業成效、活動開展情況、組織參展情況綜合評比為優秀的,給予 20 萬元專項補助。
(七)“產投基金”專項獎勵
1.基金直投專項獎勵: 對在蓉注冊的產業投資基金 2022年度直接投資文創企業( 納入成都文創統計,注冊資金達到 500萬元(含) 以上),給予該產業投資基金按照項目實際投資到賬金額 1%,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 3 萬元,單一基金年度總額最高不超過 30 萬元專項獎勵:
2.子基金間接返投專項獎勵: 對在蓉注冊的產業投資基金 2022 年度間接投資子基金返投文創企業(納入成都文創統計,注冊資金達到 500 萬元(含) 以上),給予該產業投資基金及子基金各按照項目實際投資到賬金額 0.5%,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 2 萬元,單一基金年度總額不超過 20 萬元專項獎勵(八) 文創企業(產品)“走出去”專項獎勵。
1.文創產品(作品)出海銷售: 對 2022 年度文創企業開發文創產品實現外貿出口額 1000 萬元(含)至 1億元(不含 )按照在蓉結算外貿出口額 0.5%,單個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 30萬元專項獎勵;實現外貿出口額 1 億元(含 )以上,按照在蓉結算外貿出口額 0.3%,單個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專項獎勵。
2.文創 IP 授權交易:對 2022 年度文創企業開發原創 IP實現價值轉化授權交易,結算授權交易額 50 萬元以上,按照在蓉結算授權交易額的 3%,單個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 20 萬元專項獎勵。
四、申報提交材料
(一) 專項補助、項目補貼類項目
1.成都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文創業 (數字文創 )建圈強鏈引導項目申請書 (專項補助類、項目補貼類 );
2. 申報承諾書,項目策劃書;
3.項目績效目標表,事前項目績效自評報告;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
5.企業信用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自主查詢版 ),2021、2022 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企業仍在履行的大額借款擔保、抵押質押等合同的清單說明;
6.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的完整的 2021、2022 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包含二維碼、單位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附注 );
7.項目支出明細表及佐證憑證復印件(合同、發票、銀行票據等 ),企業財務管理相關支撐材料(包括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情況、財務監控措施和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計劃等 );
8.項目所在地房地產產權證、用地許可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二)專項獎勵類項目
1. 成都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文創業 (數字文創 ) 建國強鏈引導項目申請書 (專項獎勵類 ):
2.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登記證書復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企業信用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自主查詢版 ),2021、2022 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企業仍在履行的大額借款擔保、抵押質押等合同的清單說明;
5.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的完整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包含二維碼、單位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附注 );
6. 項目專項獎勵證明材料復印件( 證明符合專項獎勵條件的相關認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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