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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獎勵!武侯區現代商貿產業鏈“鏈主”及標桿“鏈主”企業認定條件及申報程序指南
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武侯區現代商貿產業鏈“鏈主”及標桿“鏈主”企業認定條件及申報程序詳情如下,看完之后如果還有疑問,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內容,可以直接致電咨詢,政策小編在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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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條款
支持“鏈主”企業塑造標桿示范。由各重點產業“鏈長”專班牽頭,每年評定對重點產業鏈“四鏈”融合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標桿“鏈主”企業,由區政府通報表揚并給予企業經營管理團隊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同時在人才引進、商務配套、入學就醫等方面提供優質服務。(第一部分第二條款)
二、鏈主企業認定條件
(一)基本條件(應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企業在武侯區工商注冊滿一年,稅務解繳和統計關系原則上均在武侯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
2.企業政治可靠、積極作為、主動擔當,具有強烈社會責任感。企業嚴格遵守安全、環保、統計等相關規定,上一年度至申報截止期無違反安全生產、生態環保、工商稅務等方面法律法規行為。
3.企業或企業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懲戒對象。
4.企業以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等現代商貿產業為主營業務,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60%以上。
5.企業上一年度銷售額/營業額20億元以上。
(二)其他條件(應至少符合其中2個條件)
1.企業注冊資本5000萬元以上,在職員工人數50人以上。
2.企業具有較高的行業影響力和產業鏈整合力,在現代商貿產業鏈上下游合作企業超過30家。
3.企業屬于“6類500強”、商貿上市企業等區域總部或一級公司及以上,獲評四川省服務業企業100強、成都企業100強、成都服務業企業100強、成都市總部企業等。
三、標桿“鏈主”企業遴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被認定為區級現代商貿“鏈主”企業
(二)專項條件(需同時滿足)
1.企業上一年度銷售額/營業額50億元以上,且同比增幅不低于行業全區平均增幅。
2.企業具有較高的行業影響力和產業鏈整合力,在現代商貿產業鏈上下游合作企業超過50家,其中在武侯區上下游合作企業超過10家。
(三)其他條件(應至少符合其中1個條件)
1.企業財務狀況良好且具有較好的成長性,上一年度盈利能力高于行業平均水平(以該行業稅收認定為準)。
2.企業至少擁有1個市級及以上認定的創新研發平臺,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技術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
3.企業擁有國家級、省級、市級高層次領軍人才、團隊。
4.企業或企業在職人員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政府表彰。
5.企業與武侯區內產業鏈上下游合作企業訂單采購金額1億元以上。
四、申報程序
(一)“鏈主”企業申報程序
1.初審
符合現代商貿產業鏈“鏈主”企業認定條件的申報主體,須填報《武侯區現代商貿產業鏈“鏈主”企業申報表》,會同其他證明材料以書面形式提交,由稅收解繳關系所在街道辦事處進行初審。
2.審核
各街道辦事處出具書面初審意見后將企業申報材料轉報區商務局審核,區商務局會同相關單位并組織專家聯合評審,對經評審對行業具有較大貢獻的企業,出具書面審核意見。
3.評定
區商務局形成審核通過的“鏈主”企業名單,召開黨組會議審議通過并報“鏈長”同意后,按程序提請武侯區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4.實施
區商務局根據區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意見,印發現代商貿產業鏈“鏈主”企業名單。
(二)標桿“鏈主”企業申報程序
1.初審
符合現代商貿產業鏈“鏈主”企業認定條件的申報主體,須填報《武侯區現代商貿產業鏈標桿“鏈主”企業申報表》《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會同其他證明材料以書面形式提交,由稅收解繳關系所在街道辦事處進行初審。
2.審核
各街道辦事處出具書面初審意見后將企業申報材料轉報區商務局審核,區商務局會同相關單位并組織專家聯合評審,對經評審對行業具有較大貢獻的企業,按優先級形成標桿“鏈主”企業推薦名單。
3.評定
區商務局將標桿“鏈主”企業推薦名單經黨組會議審議通過后報“鏈長”同意,反饋至區發改局,區發改局按程序報區政府常務會、區委常委會審議后,以區政府名義通報表揚。
4.實施
區商務局根據區政府通報表揚的標桿“鏈主”企業名單,將企業申報材料匯總報區財政局復核統一上會審議,審議通過后區財政局按流程向申報主體稅收解繳關系所在街道辦事處撥付資金。
五、認定周期
每年一次。
六、申報材料明細
(一)“鏈主”企業申報材料
1.《武侯區現代商貿產業鏈“鏈主”企業申報表》;
2.企業承諾書;
3.申報主體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4.企業稅收繳納證明(由區稅務局加蓋鮮章或彩色電子章的稅收證明);
5.企業銷售額/營業額、在職員工人數、企業能級等相關佐證材料;
6.企業與產業鏈上下游合作企業目錄、簽訂的合同或發票等佐證材料;
7.其他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二)標桿“鏈主”企業申報材料
1.《武侯區現代商貿產業鏈標桿“鏈主”企業申報表》;
2.《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3.企業承諾書;
4.申報主體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5.企業近三年稅收繳納證明(由區稅務局加蓋鮮章或彩色電子章的稅收證明);
6.企業與產業鏈上下游合作企業目錄、簽訂的合同或發票等佐證材料;
7.企業與武侯區內上下游合作企業產業鏈采購金額、合同、發票等佐證材料;
8.企業銷售額/營業額、財務狀況、創新平臺、高層次人才、團隊、獲得表彰相關情況佐證材料;
9.其他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八、有關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應依法在武侯區履行納稅或統計義務,主營業務不屬于國家明確限制和淘汰的產業領域,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上一年度至申報截止期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無違規違法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
(二)申報材料以及有關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須真實、完整、清晰。凡誤報、漏報或提供虛假材料,以欺詐手段取得扶持(獎勵)資金,將退還相關全部資金,接受相應經濟處罰,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申報材料用A4紙張(憑證、報表則按A4大小折疊),
按照順序裝訂成冊,并編制目錄和頁碼,所需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分別由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和申報企業稅收解繳關系所在街道辦事處留存。
(四)所申報扶持獎勵不得與市、區出臺的同類扶持政策重復享受。
九、有關說明
(一)本評定細則有效期同《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武侯區關于聚焦產業建圈強鏈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成武府發〔2023〕4號)。在執行過程中若遇與國家、省、市相關法規政策沖突,又或遇其調整、修訂,再或新出臺相關法規政策的,則以國家、省、市出臺的法規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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