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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要求,2024年宣城市經開區企業申報獎勵補貼政策匯總
2024年宣城市經開區企業申報獎勵補貼政策整理如下,宣城市經開區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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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范圍
在經開區內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與管委會簽訂投資協議或在經開區備案的企業、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科研院所等。
二、政策條款
(一)鼓勵企業科技創新
1.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對首次申報高新技術培育企業入庫通過的獎勵5萬元,對首次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并進入省級評審階段的獎勵5萬元,對首次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的獎勵20萬元,到期后重新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的獎勵10萬元。對每年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通過的獎勵1萬元。
2.支持企業研發創新。對于銷售收入億元以上制造業企業填報研發年報,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達到2.5%及以上的獎勵3萬元。參加國家、長三角、G60科創走廊等創新創業大賽獲獎的企業,獲得總決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或優秀(勝)獎給予等額配套補助;獲得省階段比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或優秀(勝)獎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和1.5萬元,入圍省階段比賽獎勵1萬元。
3.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對當年賣方技術開發合同或者技術轉讓合同交易總額在15-50萬元,獎勵2萬元;50-100萬元,獎勵5萬元;100-300萬元,獎勵10萬元;300萬元以上的,獎勵15萬元。對當年買方技術開發合同或者技術轉讓合同,按其技術合同交易額的10%予以補助,單項成果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在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登記的其他技術合同交易總額在50-100萬元,獎勵1萬元;100-500萬元,獎勵2萬元;500萬元以上的,獎勵4萬元,規上企業增加50%。對獲得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企業(主持單位或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獎勵40萬元、20萬元、10萬元。
4.加快創新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重點實驗室、產業創新研究院、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研發機構,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研發中心獎勵10萬元。對新組建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區內企業牽頭組建新獲認定的省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的獎勵20萬元。新認定的國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獲得省孵化器、眾創空間績效考核為優秀等次的,按省級下達文件規定給予獎勵。
5.支持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對獲評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獲評安徽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8萬元、5萬元。對于當年授權國內發明專利納入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的,獎勵2萬元,從次年起每年再獎勵0.5萬元,單個發明專利累計獎勵不超過4萬元。對當年申請國際PCT專利(最多兩個國家或組織)(發明專利),每件獎勵1萬元,獲得授權再獎勵3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以發明專利權或者商標權質押方式融資500萬元及以上,已結清貸款本息的,一次性按實際融資額的1%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每個年度最高補助20萬元。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且擁有原創發明專利的,獎勵2萬元。
6.提升制造業品質。鼓勵企業研發應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軟件(簡稱“三首”),對經省認定的“三首”產品給予10萬元獎勵。
(二)鼓勵企業發展壯大
7.培育中小企業成長。建立規下工業企業“白名單”制度,在融資、招工、數字化轉型、要素保障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對“白名單”企業主動幫扶、上門服務,全力支持“白名單”企業升級達規,企業“白名單”適時動態調整。
對新建投產納規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首次納規且在庫存續期滿一年的“小升規”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首次納入一套表統計在庫滿一年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企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企業、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獎勵5萬元;首次納入一套表統計并2年內未變更注冊地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獎勵5萬元;首次納入一套表統計在庫滿一年的大個體戶獎勵3萬元。鼓勵工業企業設立獨立核算的銷售公司,對分離后新設立的銷售企業,納入限上商貿統計的且年銷售額首次超過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獎勵3萬元、5萬元。
8.支持商貿服務企業做大規模。對限上批發業、零售業企業(含大個體戶),年應稅銷售額當年超過5000萬元且增速達10%的,獎勵3萬元;對限上住宿業、餐飲業企業(含大個體戶),年應稅銷售額當年超過2000萬元且增速達10%的,獎勵3萬元。
9.鼓勵企業實施技改。對經過“零增地”技改備案入庫統計的企業,備案期限內,當年生產性設備投資額在200萬元(含)以上,按照當年新增生產性設備投資額的10%補助,單個企業每年度設備補貼不超過200萬元。
10、支持企業開展貫標示范申報。鼓勵企業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估認證,對于通過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定的企業,每戶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當年獲得國家數字化轉型新型能力體系評估認證的2A、3A、4A、5A級企業,分別給予10萬、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低等級重新評級為高等級的可獲得獎補差額)。對認定的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獎勵30萬元。對認定的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對新獲評國家、省綠色工廠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
11.支持企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支持企業開展數字化改造,對開展數字化改造并接入我區工業互聯網平臺(平臺未建設前接入宣城市工業大腦)且通過專業第三方驗收的,按照項目改造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 20萬元;對已改造首次接入園區工業互聯網平臺(含設備、研發、供應鏈、運營管理上平臺)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萬元。
對工業企業實施智能化升級,當年投資智能裝備、自動化成套設備、工業機器人(≥4個自由度)等設備500萬元以上的,按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三)支持企業品牌建設
12.促進質量品牌和信息化標準化發展。對新認定的“安徽工業精品”,每件獎勵5萬元;對新認定的安徽省新產品,每件獎勵3萬元。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皖美品牌示范、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食安安徽”品牌認證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8萬元、5萬元。對獲得中國質量獎、省政府質量獎的組織或個人,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主導制定并獲批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對新獲省認定的專精特新冠軍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首次獲得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獎勵100萬元、60萬元。
13.鼓勵軍工資質認證。鼓勵企業開展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保密資格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證的申報認證工作,每獲一證獎勵10萬元,獲得三證后再一次性獎勵20萬元。
(四)支持外向型經濟發展
14.鼓勵企業做大進出口。對于當年度進出口額300萬美元、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3000萬美元以上且實現正增長的生產型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人民幣;對進出口總額居前列且實現正增長的前三家企業授予“宣城經開區進出口特殊貢獻獎”,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15.支持跨境電商發展。對企業使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或自營平臺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線上交易額達到30萬美元,給予2萬元人民幣獎勵;通過9610、1210、9710、9810海關監管代碼開展進出口業務年進出口達到100萬美元的,給予5萬元人民幣獎勵;對當年經認定的省級跨境電商產業園給予20萬元獎勵。
16.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對企業參加境外展會并在商務部門備案的,給予參展企業最高2萬元補助(補助金額不高于企業實際參展費用,同一企業年度補助不高于10萬元)。對注冊、納稅在經開區的宣城鐵海聯運直運班列平臺公司,年承運經開區企業集裝箱重箱量不少于2000個20英尺標準集裝箱(40英尺標準集裝箱按2個20英尺標準集裝箱折算)且出口數據體現在經開區,每個20英尺標準集裝箱最高獎勵200元,年累計獎勵不超過50萬元。對企業在境外設立國際營銷網絡(包括:境外分支機構、海外倉、零售網點、批發中心等)且通過該國際營銷網絡年銷售額達50萬美元以上的,每年獎勵5萬元人民幣;對經認定的省級公共海外倉,給予設立企業20萬元獎勵。
17.鼓勵貿易型企業代理進出口。對于當年度進出口額300萬美元以上且實現正增長的貿易型企業,給予5萬元人民幣獎勵。
18.鼓勵企業購買保險和樹立品牌。對于年進出口額超過300萬美元的企業購買進出口商業險的,在省市信保補助基礎上,給予企業保費額剩余部分的全額補助,單個企業年度補助不超過50萬元。對獲得中國出口名牌的企業,每個品牌獎勵10萬元;對獲得安徽省自主出口名牌的企業,每個品牌獎勵5萬元,對當年同時獲得國家、省級出口名牌的企業,按最高標準獎勵,不重復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