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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智能建造、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既有建筑改造等補貼兌現!合肥市2024年度支持智能建造轉型升級和既有建筑改造及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獎補資金申報指南!小編現將申報條件、流程、材料及時間總結如下,如有疑問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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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據:《關于印發〈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城鄉建設部分)〉的通知》(合建〔2023〕50號)
一、獎補范圍
1.支持智能建造:對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建筑業企業加快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的項目,按投資額 2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已享受2023年度政策獎補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2024年度獎補。
2.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對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對新建民用建筑達到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的,根據建筑面積分別按100元/㎡、150元/㎡、50元/㎡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獎勵。
3.既有建筑改造:對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對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改造后節能率達到20%的,按核定的改造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元(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項目補助標準另加3元)補貼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獎勵。
二、申報主體
1.支持智能建造:注冊地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咨詢等建筑業企業。
2.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合肥市行政區域內的新建民用建筑項目建設單位或業主單位。
3.既有建筑改造:按照“誰投資,誰受益”原則,申報主體應為合肥市行政區域內改造項目的所有權人或受所有權人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使用權人或節能服務機構。
失信行為在有效期內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
三、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一)政策第5條:支持智能建造
政策內容:對工業、建筑業企業加快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的項目,按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
申報條件:
2023年1月1日以來簽訂合同,在智能建造領域相關軟件、上云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智能化設備等方面轉型升級投資額在100萬元(含)以上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咨詢等建筑業企業,且項目已竣工(上線),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
申報材料:
1.產業政策財政資金申請表;
2.產業政策申報承諾書;
3.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投資補助申報明細表;
4. 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5.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關于當年度建筑業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相關投入費用的專項審計報告(審計報告需明確投資明細、發票號等關鍵信息)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發票、付款憑證等;
6.項目竣工(上線)并投入使用的相關證明材料;
7.企業在國家、省、市信用系統內無失信行為記錄證明;
8.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二)政策第5條: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
政策內容:對新建民用建筑達到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的,根據建筑面積分別按100元/㎡、150元/㎡、50元/㎡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獎勵。
獎補條件:
1.項目履行基本建設程序,于2023年-2024年期間完成竣工驗收備案;
2.三星級綠色建筑項目獲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三星級綠色建筑標識證書;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項目獲得中國建筑節能協會(竣工或運行)標識證書;
3.項目建筑面積分別不小于10000㎡(綠色建筑)、800㎡(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
兌現方式:免申即享(企業根據收到的部門通知,在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上確認企業銀行賬戶、聯系人、可享受的政策資金等信息,無需提供申報材料)
(三)政策第5條:既有建筑改造
政策內容:對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改造后節能率達到20%的,按核定的改造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元(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項目補助標準另加3元)補貼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
1.項目于2023年-2024年期間竣工;
2.項目為合肥市5000平方米以上的既有建筑;
3.節能改造合同甲乙雙方皆非建筑所有權人的項目,需取得建筑所有權人授權;
4.項目對采暖通風及空調系統、生活熱水系統、供配電與照明系統、監測與控制系統、圍護結構、可再生能源等進行一項或多項節能改造;
5.項目具備節能量審核條件,改造后實現建筑節能率不低于20%;
6.安裝建筑能耗分項計量監測裝置,驗收前將一級能耗數據實時上傳市級管理平臺;
7.項目提前向市城鄉建設局申報實施計劃。
申報材料:
1.產業政策財政資金申請表;
2.產業政策申報承諾書;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名稱變更的提供變更核準通知書),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企業在國家、省、市信用系統內無失信行為記錄證明;
5.建筑物房屋產權證明文件復印件(無房產證的需提供土地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使用權人申報的,還需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還需提供能源管理合同復印件;
6.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報告;
7.經認定的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出具的節能率核定報告;
8.節能改造、關鍵設備采購的合同、付款憑證、發票復印件;
9.能耗數據上傳市級平臺截圖
三、申報及審核時間
(一)支持智能建造和既有建筑改造
1. 企業申報: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24日;
2.縣(市)區、開發區初審: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16日。
市城鄉建設局在收到縣(市)區、開發區提報材料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形成審核意見提交聯合審查小組。
(二)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
“免申即享”政策(企業根據收到的部門通知,在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上確認企業銀行賬戶、聯系人、可享受的政策資金等信息,無需提供申報材料),免申開始時間2025年3月25日,結束時間2025年4月24日。
四、申報流程
政策兌現按照“企業申報、縣區推薦、部門初審、聯合審核、兌現公示、政府審批”等流程辦理,其中“免申即享”政策企業無需提供申報材料。具體如下:
(一)申報方法
1.申報主體登錄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并錄入真實完整信息,完成注冊。
2.訂閱相關政策條款,并詳細閱讀操作規程和相關資金管理辦法,提前做好申報準備工作。
3.按照市城鄉建設局發布的申報通知要求,及時在線上和線下同時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并關注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和市城鄉建設局初審意見,及時完善申報材料。
4.各縣(市)區、開發區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分配的用戶名登錄系統并審核申報材料,并將審核過的企業申報材料按通知時間線上和線下統一提交至市城鄉建設局。
(三)審核、兌現程序
市城鄉建設局在政策申報截止日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核工作、提出初審意見提交聯合審核小組(由市城建局、市發改委、市投促局、市財政局共同組成),開展聯合審核。聯合審核結果在“中國·合肥”門戶網站、市城鄉建設局網站和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上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后,由市城鄉建設局報市政府審批。市財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準文件(需財政復審的除外),將政策資金預算撥付至市城鄉建設局或下達相關縣(市)區、開發區財政局,由其撥付至相關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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