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四川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級財政后補助申報流程細則
大家好,政策小編來啦。這次為大家帶來的是四川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級財政后補助管理申報流程細則,感興趣的朋友們可以了解一下呢!需要咨詢了解的也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你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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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四川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級財政后補助申報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發揮省級財政科技資金的引導作用,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規范四川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級財政后補助的實施和管理,根據《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川財規〔2019〕10號)、《四川省省級財政科技計劃后補助管理辦法》(川財規〔2021〕10號)、《四川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管理辦法》(川科社〔2021〕3號)、《四川省科學技術廳等九部門關于促進全社會加大研發投入 支撐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川科政〔2019〕11號)和《四川省科學技術廳重大科技創新基地考核評估規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四川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級財政后補助(以下簡稱:后補助),是指四川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省臨床中心)的依托單位,先行投入資金、設備(設施)開展臨床醫學研究和成果轉化,普及推廣診療新技術等創新活動,省級財政根據認定、考核、評估結果,事后給予補助資金的財政支持方式。
第三條 四川省科學技術廳(以下簡稱“科技廳”)牽頭組織省臨床中心認定、年度考核、績效評估,根據認定、考核、評估結果組織實施后補助。
第二章 四川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級財政后補助申報經費安排與使用
第四條 后補助分獎勵性后補助和服務運行后補助,經費按年度一次性補助的方式撥付。
(一)獎勵性后補助:對新認定的省臨床中心,原則上一次性支持50萬元/個;對新認定的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國家臨床中心),原則上一次性支持100萬元/個。
(二)服務運行后補助:建設一年以上省臨床中心,依據年度考核或績效評估結果給予后補助,考核、評估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其中,年度考核為優秀的支持30萬元/個、良好的支持20萬元/個,其他結果的不予支持,支持比例合計不超過考核總數的50%;績效評估周期為3年,評估結果為優秀的支持50萬元/個,其他結果的不予支持。
在川國家臨床中心不參加省臨床中心考評,須提交書面年度報告,每年支持30萬元/個。
第五條 新建省臨床中心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建設一年以上省臨床中心參加績效評估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須提交書面年度報告。
第六條 后補助資金由依托單位統籌使用,用于省臨床中心科技創新活動相關的支出。不得用于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償還債務、生產經營成本等支出,不得用于編制內在職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依托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后補助中提取管理費。
第三章 四川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級財政后補助申報實施流程
第七條 后補助按照以下程序支持:
(一)發布通知。科技廳面向社會發布通知,依托單位按照通知要求填報相關材料。
(二)確定方案。科技廳組織開展省臨床中心新建評審和運行考評,根據省臨床中心認定、考核、評估結果,形成后補助方案。
(三)結果公示。后補助方案在科技廳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科技廳組織調查處理。
(四)補助實施。補助方案公示無異議并按程序報批后實施。由依托單位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填報后補助申請表,不簽訂任務合同書,不進行項目驗收。
第四章 四川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級財政后補助申報監督檢查
第八條 省臨床中心及依托單位須主動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第九條 后補助實施管理過程應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并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章 四川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級財政后補助申報附則
第十條 本細則由科技廳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細則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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