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成都市級】成都市科技項目申報條件流程材料時間
成都市國家重大科技創新平臺配套資助申報對象條件材料獎補、成都市科技人才創新創業資助申報對象條件材料獎補、成都市科技金融資助申報對象條件材料獎補、成都市技術交易資助申報對象條件材料獎補、成都市科技項目申報要求、成都市科技項目申報程序、成都市科技項目申報時限
成都市科技項目包括基礎能力建設計劃,分為國家重大科技創新平臺配套資助和科技人才創新創業資助;成果轉化引導計劃的科技金融資助;創新環境提升計劃的技術交易資助。關于上述的相關資助項目企業該如何申報呢?以下將為您分享詳細的政策內容。如您還有不了解的歡迎咨詢以下熱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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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技項目——國家重大科技創新平臺配套資助申報指南】
一、資助對象及標準
資助對象:國家科技創新基地以及國家部委新批準建設的國家創新平臺,包括以下幾類:
1.科技部、財政部批準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
2.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建設的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含國家地方聯合);
3.科技部會同有關國家部委批準建設的其它國家創新平臺。
資助標準: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對新獲批建設的重大科技創新平臺,一次性給予300萬元配套資助。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在蓉注冊并納稅的科技型企業或在蓉高校、科研機構,且為平臺第一依托建設單位;
2.配套資助申請須在國家科技創新平臺獲批后一年內提出;
3.近三年在同一細分領域獲批建設多類國家平臺的,不重復支持;對已獲其他市級部門配套資助過的同一平臺,不重復支持。
三、申報材料
1.國家重大科技創新平臺配套資助申報書;
2.附件材料:
(1)依托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照)復印件;
(2)國家相關部委的批復文件復印件。
【成都市科技項目——科技人才創新創業資助申報指南】
一、資助類別
(一)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創新創業資助
1.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創業資助
申報范圍:國內高校院所在編全職科技人員,國(境)外高校、科研機構全職科技人員。
2.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創新服務資助
申報范圍:國內高校院所在編全職科技人員。
(二)青年創客創新創業資助
申報范圍:2017年1月1日后獲得由國家部委(含國家部委直屬事業單位)主辦的國內知名科技類創新創業大賽三等獎(銅獎)以上獎勵,以及四川省、成都市科技部門主辦的創新創業大賽三等獎以上獎勵,申請人為獲獎者或獲獎團隊核心成員,獲獎項目屬于我市重點產業方向領域。
(三)聯合培養重點產業領域博(碩)士資助
申報范圍:我市科技型企業全職工作一年以上,從事科技研發、科技金融等相關工作的人員。
二、資助額度
(一)經評審,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對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按創業類、創新服務類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經費資助;
(二)經審核,采用后補助方式一次性給予榮獲國家部委一等獎(金獎)的項目20萬元經費資助,榮獲國家部委二、三等獎(銀獎、銅獎)和省、市大賽一等獎的項目15萬元經費資助,榮獲省、市大賽二、三等獎的項目10萬元經費資助;
同一項目獲得國家、省、市獎勵,按最高資助額度給予支持。
(三)經審核,對攻讀成都市重點產業領域博(碩)士的企業在職科技人員,按50%比例給予規定學制學費資助,在完成入學報到手續后發放。
三、申報要求
(一)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創新創業資助
1.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創業資助需滿足下列條件:
(1)申報對象在成都創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
(2)申報對象已取得同行公認的創新性成績,所從事的研究工作對科學技術發展和國民經濟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或實際貢獻;
(3)申報對象申報項目前,所創辦企業注冊資本實際到位不低于50萬元,申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截止申報當年1月1日(不含)不超過3年;
(4)主營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國際一流、國內領先的核心技術,申請人至少有一項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知識產權(含發明專利、動植物新品種、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優先支持完成知識產權分割確權的項目。申報項目已完成小試和樣品試制,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屬于我市“5+5+1”產業細分領域;
(5)國內高校院所申報人需要獲得所在單位同意創辦企業的授權。國(境)外高校、科研機構申報人需要提供其全職工作的相關證明;
(6)申報對象創辦的企業依法經營,無不良記錄,且無相關知識產權糾紛;
(7)申報對象依托創辦的企業進行申報。
每個企業僅允許1名符合條件的人員申報,已入選我市相關人才計劃創業項目的人員不得以同一項目、同一企業重復申報。
2.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創新服務資助需滿足下列條件:
(1)申報對象經所在單位同意,全職或兼職服務企業,擔任在蓉企業技術負責人,開展關鍵技術合作研發,提供技術指導服務;
(2)申報對象服務的企業應為注冊登記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
(3)申報對象在企業技術升級、新產品研發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研發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國內先進的核心技術,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
(4)申報對象與相關企業的合作時間在兩年以上,且取得了相應的服務收入。
(5)申報對象創新服務企業為我市科技型企業,且不能為創新服務企業股東;
(6)申報對象依托服務的企業進行申報。
(二)青年創客創新創業資助
青年創客創新創業資助需滿足下列條件:
1.2017年1月1日以后獲得由國家部委(含國家部委直屬單位)主辦的知名科技類創新創業大賽三等獎(銅獎)以上獎勵,以及四川省、成都市科技部門主辦的創新創業大賽三等獎以上獎勵,申請人為獲獎者或獲獎團隊核心成員,獲獎項目屬于我市重點產業方向領域。
2.申報對象在成都創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實施獲獎項目;
3.申報對象所創辦企業注冊資本實際到位不低于20萬元,持股比例不低于30%;
4.申報對象創辦的企業依法經營,無不良記錄,且無相關知識產權糾紛;
5.申報對象依托創辦的企業進行申報。
(三)聯合培養重點產業領域博(碩)士資助
聯合培養重點產業領域博(碩)士資助需滿足下列條件:
1.申報對象為我市科技型企業全職工作一年以上的科技人員,并從事科技研發、科技金融等相關工作;
2.申報對象所報考的專業領域應符合我市重點產業領域(MBA、EMBA、MPA等除外),報考的高校為在蓉高校、省外“雙一流”建設高校;
3.申報對象入校時間需在2018年1月1日之后;
4.申報對象與所在企業簽定培養服務協議,并承諾取得工程博(碩)士學位后在企業的服務年限原則上不低于三年。
四、申報材料
(一)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創新創業資助
1.成都市科技人才創新創業資助申報表;
2.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創業資助附件材料:
(1)申報人有效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職稱及職務證明,國內高校院所科技人才需提供所在高校院所同意其創辦企業的證明材料,國(境)外高校院所科技人員需提供就職高校院所在職證明;
(2)創辦企業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公司章程,實際到位資本證明,上年度財務報表等);
(3)主要科技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授權專利證書或已受理的專利、產品證書及相關權威部門檢測報告、代表性論著、已立項的各級科技計劃項目、已獲得的各級科技獎勵、科技成果分割確權證明材料等)(評審依據,據實提供)。
3.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創新服務資助附件材料:
(1)申報對象有效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職務證明以及高校院所任職證明,個人獲得的榮譽證明,所在高校院所相關機構同意或委派其服務企業的證明材料;
(2)申報對象服務企業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公司章程等);
(3)申報對象創新服務證明材料復印件(申請人所在高校相關機構同意或委派其服務企業的證明材料、企業聘書或合作協議、服務企業期間聯合企業獲得的授權發明專利或已受理的發明專利、聯合承擔的各級科技項目、聯合獲得的各級科技獎勵等)(評審依據,據實提供);
(4)企業聯合高校院所開展的技術服務項目,需要提供相關協議、相關資金支付憑證以及相關成果證明。
(5)申報對象服務企業期間取得的收入證明,需要提供銀行轉賬憑證或個稅繳納等證明。
同一項目僅允許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申報1次。
(二)青年創客創新創業資助
1.成都市科技人才創新創業資助申報表;
2.申報對象有效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職稱及職務證明;
3.申報對象參加創新創業大賽及獲獎相關證明(含參賽通知、獲獎通知、參賽申報書、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
4.申報對象創辦企業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公司章程,股權構成,實際到位資本證明,創辦企業上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等)。
(三)聯合培養重點產業領域博(碩)士資助
1.成都市科技人才創新創業資助申報表;
2.附件材料(交紙質材料時需出示錄取通知書、學費繳費憑證、培養服務協議、身份證等原件):
(1)博(碩)士錄取通知書復印件;
(2)申報對象攻讀博(碩)士學位學費繳費憑證復印件;
(3)申報對象與所在企業簽定的培養服務協議復印件。協議應明確企業和個人在聯合培養重點產業博(碩)士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企業提供必要的培養條件、申請人取得工程博(碩)士學位后在企業的服務年限(原則上不低于三年)等;
(4)申報對象身份證、建設銀行儲蓄卡復印件;
(5)申報對象上年度社保參保繳費證明。
【成都市科技項目——科技金融資助申報指南】
一、資助范圍
2020年1月1日—3月30日期間,科技型企業和青年大學生創業團隊所發生融資事項。
疫情期間是指2020年1月24日四川省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至申報截止日。
二、資助類別及標準
(一)天使投資補助
1.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給予企業所獲天使投資額的10%、最高30萬元的經費補助。
2.對疫情期間獲得天使投資的科技型企業,給予所獲天使投資額的10%最高100萬元補貼。
(二)債權融資補助
1.信用評級補助: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給予企業實際發生信用評級費用的50%、每戶每年補助總額最高5萬元的經費補助。
2.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評估費補助: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給予企業實際發生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評估費用的50%、單筆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每戶每年補助總額最高10萬元的經費補助。
3.擔保費補助: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給予企業實際發生擔保費用50%、每戶每年補助總額最高20萬元的經費補助。
4.貸款利息補助: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給予企業按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實際發生的利息額的30%、每戶每年補助總額最高50萬元的經費補助;給予畢業5年內在蓉創業的大學生貸款全額貼息支持。
對疫情期間新獲得“科創貸”的企業,單戶給予不超過貸款合同約定利率50%、最高30萬元的貸款貼息。
(三)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補貼
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對企業實現成功掛牌上市的,給予最高50萬元的經費補貼,其中對首次掛牌且進入創新層的企業補助50萬元,首次掛牌進入基礎層的企業補助25萬元。
(四)科技與專利保險補貼
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對購買市科技局確定的當年度重點引導類險種的企業,按實際支出保費的60%給予補貼;對購買一般類險種的企業,首年按其購買該類科技與專利保險險種實際支出保費的40%給予補貼,以后年度按企業購買該類科技與專利保險險種實際支出保費的20%給予補貼。每年每戶補貼總額不超過20萬元(具體資助險種附后)。
三、申報要求
(一)天使投資補助
1.申報單位為在我市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成立時間在8年以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2.凈資產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或年銷售收入不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
3.企業技術創新及商業模式創新特色明顯,技術較為成熟,且知識產權關系明晰無糾紛;
(二)債權融資補助
申報單位為在我市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或在我市開展創業活動的青年大學生團隊(指畢業5年內的青年大學生)。
(三)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補貼
申報單位為在我市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
(四)科技與專利保險補貼
1.申報單位為在我市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
2.科技與專利保險實行一年一投,按年補貼,對采用一次躉交數年或分期付款方式的保險不予補貼。同一保單不得重復申請補貼;
3.對同一企業連續支持不超過3年;
四、申報材料
(一)天使投資創業補助
1.成都市天使投資補助申報表;
2.附件材料:
(1)申報企業獲得投資后完成企業信息變更登記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照);
(2)申報企業投資后的公司章程(需加蓋市場監管部門企業登記檔案專用章);
(3)企業2019年度審計報告和申報時上一個月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4)申報企業與投資機構簽署的投資協議或增資擴股協議;
(5)企業獲得投資的銀行進賬單;
(二)債權融資補助
1.信用評級補助
(1)成都市信用評級補助申報表;
(2)附件材料:
①申報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照);
②企業信用評級報告、企業資信等級證書以及評級費用發票等材料。
2.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評估費補助
(1)成都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評估費補助申報表;
(2)附件材料:
①申報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照);
②企業辦理知識產權質押的登記通知書和知識產權質押合同;
③企業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貸款到賬及還款憑證;
④知識產權評估報告、評估費用單據(單據須加蓋企業財務章)。
3.擔保費補助
(1)成都市擔保費補助申報表;
(2)附件材料:
①申報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照);
②企業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貸款到賬及還款憑證;③企業與擔保公司簽訂的擔保合同和擔保費收據;
④企業辦理(股權、知識產權)質押的登記通知書或擔保公司出具的企業辦理信用貸款的證明材料。
4.貸款利息補助
(1)成都市貸款利息補助申報表;
(2)附件材料:
科技型企業:
①申報企業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貸款到賬及還款憑證;
②申報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照);
③企業2019年度審計報告;
④企業辦理(股權、知識產權)質押的登記通知書或銀行、科技小貸、擔保公司出具的企業辦理信用貸款的證明材料。
畢業5年內在蓉創業的大學生:
①申報人身份證、大學畢業證書;
②申報人與合作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貸款到賬及還款憑證;
③合作銀行出具的“創業貸”結清證明和利息清單;
(三)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補貼
1.成都市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補貼申報表;
2.附件材料:
(1)申報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照);
(2)中國證券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企業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函;
(3)申報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正式掛牌的股份登記確認書、證券持有人名冊、發行人股本結構表等相關證明文件;
(4)申報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進入基礎層或創新層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科技與專利保險補貼
1.成都市科技與專利保險補貼申報表;
2.附件材料:
(1)申報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照);
(2)正式保單、保費發票、保險清單等;
(3)銀行貸款證明(融資類保險必備);
(4)申報企業在各級政府部門已獲得財政資金保險補貼情況(據實提供)
【成都市科技項目——技術交易資助申報指南】
一、資助對象及標準
技術交易資助包括技術交易活動資助和技術轉移(交易)機構資助。
(一)資助對象
1.技術交易活動資助對象為在我市開展技術交易活動的輸出方、吸納方、中介方。
(1)技術交易活動是指在我市圍繞“5+5+1”重點產業領域,簽訂技術合同且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進行認定登記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活動,包括知識產權成果進場交易。(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發票開具時間段為2019年6月13日至2020年5月20日,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即已發生技術交易額,是指當事人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財務實際到賬開具發票的技術交易額)
(2)輸出方是指向我市企業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的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我市非企業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
(3)吸納方是指從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非企業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引進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的我市企業。
(4)中介方是指為輸出方、吸納方提供服務,直接促成技術交易的我市技術轉移(交易)機構。
直接促成技術交易是指與輸出方或吸納方簽訂委托協議,或簽訂三方協議,為輸出方和吸納方提供洽談、篩選、撮合、交付等全流程服務,并取得傭金的技術交易。
2.技術轉移(交易)機構資助對象為我市技術轉移(交易)機構。
技術轉移(交易)機構是指為實現和加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依照《技術轉移服務規范》國家標準,促成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的各類服務機構(包括技術交易活動的中介方)。
注:為落實《成都市關于鼓勵知識產權成果進場交易的若干措施》(成科字〔2019〕61號),2018年3月31日后,新設立、新引進機構均可申報本批次資助。
(二)資助標準
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
1.技術交易活動資助
(1)對技術交易輸出方,按最高不超過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3%,一次性給予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資助,每個單位單一年度不超過300萬元。
(2)對技術交易吸納方,按最高不超過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4%,一次性給予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助,每個單位單一年度不超過300萬元。
(3)對技術交易中介方,按最高不超過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3%,一次性給予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資助,每個單位單一年度不超過300萬元。
2.技術轉移(交易)機構資助
(1)對上一年度新獲得國家、四川省批準設立的技術交易機構,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資助。
(2)對上一年度引進在我市落戶的國內外知名技術轉移機構,經評審,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資助。
(3)對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孵化、掛牌交易、精準對接、人才培養、技術投資、評估評價、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等服務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根據上一年度綜合績效評審,擇優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資助。
二、申報要求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包括在蓉央屬、省屬單位)。
(二)申報技術交易活動資助,除高校、科研院所外,同一單位一個納稅年度,只可選擇作為輸出方、吸納方、中介方其中一方申報資助;同一技術交易活動,只資助一次。
(三)申報技術轉移(交易)機構資助,同一單位一個納稅年度,同時符合技術轉移(交易)機構資助標準(1)(2)(3)項的,只資助一次,不重復資助。
(四)各類服務機構,同一單位一個納稅年度,可以同時申報技術交易活動資助和技術轉移(交易)機構資助。
三、申報材料
(一)技術交易活動資助
1.輸出方
(1)成都市技術交易資助申報表;
(2)附件材料:
①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照)掃描件;
②經登記認定的技術合同(包括合同、登記表、審核表)掃描件;
③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相關發票掃描件;
④進場交易憑證等其它材料掃描件(據實提供)。
2.吸納方
(1)成都市技術交易資助申報表;
(2)附件材料:
①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照)掃描件;
②經登記認定的技術合同(包括合同、登記表、審核表)掃描件;
③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相關發票掃描件;
④進場交易憑證等其它材料掃描件(據實提供)。
3.中介方
(1)成都市技術交易資助申報表;
(2)附件材料:
①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照)掃描件;
②經登記認定的技術合同(包括合同、登記表、審核表)掃描件;
③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相關發票掃描件;
④委托協議或三方協議掃描件;
⑤傭金發票掃描件。
(二)技術轉移(交易)機構資助
1.新設立技術交易機構資助
(1)成都市技術交易資助申報表;
(2)附件材料:
①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照)掃描件;
②相關獲批文件或證書、協議掃描件;
③近一年開展技術轉移工作情況總結(含典型案例)。
2.新引進技術轉移機構資助
(1)成都市技術交易資助申報表;
(2)附件材料:
①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照)掃描件;
②相關獲批文件或證書、協議掃描件;
③近一年開展技術轉移工作情況總結(含典型案例)。
3.技術轉移(交易)服務機構資助
(1)成都市技術交易資助申報表;
(2)附件材料:
①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照)掃描件;
②上年度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掃描件;
③崗位責任制度、獎懲激勵制度等管理制度掃描件;
④技術經紀人(技術經理人)、專職從業人員名單及學歷、職稱證書等掃描件;
⑤上年度服務內容清單及服務合同、傭金發票等業績說明材料掃描件;
⑥上年度開展活動、培訓等說明材料掃描件(據實提供);
⑦反映機構信譽和在行業內影響、地位等說明材料掃描件(據實提供)。
【成都市科技項目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為注冊登記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
(二)須符合各類項目申報指南的具體要求。
(三)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申報單位要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嚴禁夸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
(四)項目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以及項目組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五)每個申報單位限申報當年同類別項目1項(高校、科研院所除外)。同一項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類別重復申報。
(六)目前承擔有市級前資助科技項目且尚未驗收的項目單位,原則上不得申報與未驗收項目類別相同的項目。
(七)納入市統計部門調查范圍的規模以上企業,須提供已報送統計部門的2019年度《企業(單位)研發活動統計報表》(包括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及相關情況表);高新技術企業須提供已報送的2019年度《國家高新區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統計報表》和《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報表》(以上材料隨申報材料一并提供)。
(八)凡提供的申報材料涉及內容應不涉密。
【成都市科技項目申報程序】
為避免新冠肺炎疫情擴散,減輕申報單位負擔,項目通過“成都市科技項目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實行全程網上申報。
(一)申報身份獲取
項目負責人、申報單位登錄申報系統進行身份注冊,并完善相關信息后方可進行項目申報。已注冊過的單位和個人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不需再注冊。
(二)項目填報
項目負責人登錄申報系統,根據指南要求在線填寫申報書和上傳附件(其中:申報書封面頁、承諾書頁和審查意見頁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由法人和項目負責人簽字,聯合申報需加蓋聯合單位公章,均掃描作為附件上傳)并提交,再由所在單位管理員網上審核后提交。
(三)項目審查
項目推薦單位、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科技局窗口(以下簡稱“市科技局窗口”)、市科技局業務處室在規定時間內分別進行網上審查,并作出審查結論。
(注意:項目推薦單位審查后,在簽署意見欄須注明項目申報單位入駐的產業功能區,或項目實施所在的產業功能區)
(四)材料報送
項目單位申報時暫不提交項目申報書紙件,待申報項目立項公告后,另行通知申報書紙件報送。未立項項目無需報送紙件。
【成都市科技項目申報時限】
項目實行定期申報,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