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2022年湖北省創新型產業集群申報領域條件及申報時間方式指導
本文將為大家帶來22022年湖北省創新型產業集群申報領域條件及申報時間方式等內容,需要咨詢或者代理申請的可以免費專人指導為您在線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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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創新型產業集群申報主體
1.高新區管委會。
2.地市級科技主管部門。
二、湖北省創新型產業集群申報產業領域
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節能環保、數字創意、相關服務業等促進國民經濟高質量發展、強化安全保障或參與高水平國際競爭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細分領域。
三、湖北省創新型產業集群申報條件
1.申報創新型產業集群的產業需符合國家戰略發展需求,納入省級政府或部門的產業發展規劃,同時納入地方政府或高新區的年度工作計劃。
2.申報創新型產業集群的產業應為所在地的主導產業。主導產業營業收入需大于300億元,國家高新區主導產業營業收入占比不低于30%;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占比大于3%。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可適當放寬。
3.本年度一個申報主體只能申報一家創新型產業集群,原則上一個國家高新區不多于兩家創新型產業集群。
四、湖北省創新型產業集群申報方式
1.2022年創新型產業集群申報工作通過科技部火炬中心綜合業務辦理平臺線上申報。
2.有關省級科技主管部門組織本轄區創新型產業集群申報工作,自9月28日起按分配賬號(見附件1)登錄綜合業務辦理平臺,為有意愿申報創新型產業集群的地市級科技主管部門或國家高新區分配賬號。
3.申報單位于9月30日-10月17日通過綜合業務辦理平臺在線填寫創新型產業集群申報書(見附件2)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申報書要求內容詳實、數據準確、論證充分。
4.主管部門于10月28日前完成對本轄區內申報單位申報材料的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提交,同時需上傳加蓋省級科技主管部門公章的推薦函至綜合業務辦理平臺。推薦函需寫明審核過程和推薦理由。
五、湖北省創新型產業集群其它要求
1.我中心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集群進行評議論證,論證通過后納入創新型產業集群管理評價體系。
2.符合條件特色產業基地可申報創新型產業集群,產業基地資格自動取消。
3.已有創新型產業集群如更換主導產業需重新申報,論證通過后按新的創新型產業集群納入管理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