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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市新津區推動數字賦能實體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第二次申報時間流程和條件要求匯總
2022年成都市新津區推動數字賦能實體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第二次申報正在進行中!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梳理的申報時間、條件要求指南,看完之后對于該項目還有疑問,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報內容,可以直接致電咨詢,政策小編在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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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成都市新津區推動數字賦能實體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申報條件
(一)2021年度已發生事項。
(二)本政策與其他區級政策不重復享受。
(三)見申報攻略中申報條件與申報材料特別說明。
二、2022年成都市新津區推動數字賦能實體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申報審核時間及流程
(一)企業申報。企業及時通過新津科創通企業服務平臺上傳申報材料,企業線上申報截止時間為9月30日17∶00。
(二)產業功能區初審。各功能區管委會通過新津科創通企業服務平臺進行初審,初審截止時間為10月14日17∶00。
(三)主管部門復核。各政策條款審核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是否復合申報要求進行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復核截止時間為10月21日17∶00。
(四)報送紙質材料。各企業于各政策條款主管部門復核完成后提交紙質申報材料至各產業功能區管委會,一式四份膠裝成冊,原件在項目審核,審計時使用。企業提交紙質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10月25日。
(五)扶持資金兌現。各政策條款審核主管部門將復核通過的企業申報資料(膠裝版)1份及申報匯總表(附件4)可編輯版及蓋章掃描件報區新科局,報送截止時間為10月28日。由區新科局匯總報區政府常務會、區委常委會審核通過后,由區財金局根據要求按流程兌現扶持資金。
三、2022年成都市新津區推動數字賦能實體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實施。請各相關單位高度重視,采取多種有效方式,落實數字賦能實體產業政策政策宣傳及申報組織工作。
(二)注意時間節點。為確保政策及時兌現,各申報審核主體務必嚴格按照時間要求開展申報審核、資料提交工作,逾期未完成申報審核由各相關單位自行負責。
(三)規范申報材料。企業申報材料須嚴格按照《成都市新津區推動數字賦能實體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扶持資金申報攻略要求,保證真實有效,復印件按要求加蓋公章。
成都市新津區推動數字賦能實體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
一、大力推動數字賦能新基建
(一)支持數字基建底座建設。對開展物聯網、IDC(互聯網數據中心)、算力中心等網絡基礎設施,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基礎設施及數字技術應用試驗場地、平臺等建設的企業,經認定,給予新增投資額5%的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單個企業支持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支持數字基建標準化建設。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關企業組建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化研究機構落地新津,對注冊獨立法人公司運行的,經認定,給予20萬元開辦經費;鼓勵圍繞智慧城市、未來社區、數據智能等方向制定相關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并經發布,對主導單位給予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協辦單位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數字基建產業應用。鼓勵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應用BIM技術,經認定,按建筑面積5元/平方米給予項目業主補助,單個項目支持不超過500萬元。
二、大力推進數字賦能新制造
(四)支持智能制造企業集群發展。對龍頭企業新引進無資產關聯關系的配套企業,項目累計固定資產投資額在3000萬元及以上或采購配套企業產品500萬及以上的,按照新引進配套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或采購上一年度配套企業產品金額的1%給予龍頭企業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五)支持智能制造企業做大做強。對總部注冊在新津的企業新入選世界500強、中國企業500強,分別給予100 萬元、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各類投資基金、上市公司投資(并購重組、原股東增資、明股實債除外)的企業,按實際獲得投資金額的10%給予支持,每戶累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完成改制與中介機構簽訂協議、交易所正式受理上市申請、首次成功在境內主板(科創板、創業板)上市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為新經濟獨角獸企業、行業領軍企業、準獨角獸企業、種子企業的,分別給予200萬元、200萬元、30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按國家、省級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六)支持傳統企業智能化改造。對實施智能化改造的企業,通過竣工驗收后,按總投資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認定為國家、省、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的,按同級資金的5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企業聘請經認定的第三方機構開展建設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和實施智能化改造咨詢、診斷服務,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后按照企業實際支付費用進行補助,每戶最高不超過10 萬元。
(七)支持智能制造平臺發展壯大。支持各企業建設各類工業互聯網平臺,對服務企業數超過100家或設備連接數超過2000臺的平臺,按照年度服務收入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購買新津區工業互聯網平臺服務的本地企業,按年度服務費用的1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 萬元。對企業牽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等單位組建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每年給予20萬元運營補貼。
(八)支持智能制造企業產品研發。支持利用新技術推動傳統制造產品向智能化、數字化、綠色化迭代,獲評為省級及以上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軟件首版次、新材料首批次的,按照市級資金的10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 萬元。
(九)支持智能制造創新孵化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硬核科技“二次開發”實驗室、中試共享生產線、重點產業垂直孵化器等創新載體,按同級資金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新獲批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按同級資金的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首次獲得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中心等高能級創新平臺的,給予200萬元、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支持智能制造服務機構集聚。對新落戶新津的創新研發、檢驗檢測、標準認證、知識產權、產業金融、法律事務、上市輔導等科技服務機構,按新津區內年度科技服務收入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新津區企業牽頭承擔國家、省、市科技專項和重點研發項目(課題)的,按實際到位經費的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核定的年度研發投入按5%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并對年度增量部分按10%給予疊加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
三、大力推進數字賦能新農業
(十一)支持新鄉村產業生態聚集。對新引進參與新鄉村產業發展的企業,設立全國總部、區域總部、功能總部,并符合總部企業認定標準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補貼300萬元、200萬、100萬元。對上述企業利用自有訂單、資源等引入上下游生態圈企業,被引進企業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500 萬元、3000萬元、9000萬元,分別給予引進企業20萬元、50 萬元、100萬元一次性補貼。
(十二)支持新鄉村科創平臺構建。對設立科創研發平臺、技術創新中心、成果轉化基地,開展專項科研攻關的農業科研單位(團隊),按其固定資產投入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總額不超過200萬元。對農業科研單位(團隊)與本地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的,按其合同金額2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大學科技園、加速器、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載體,按照上級到位資金的50%給予載體運營機構一次性獎勵,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十三)支持新鄉村資源稟賦轉化。對新引進流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發展農商文旅體科教產業融合項目的,按其固定資產投入的2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上述項目流轉農用地實際租金的50%,給予連續三年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十四)支持新鄉村數字服務供給。對提供“品種篩選、測土配肥、植保服務、機械配套”等全過程數字化平臺服務的,按其服務面積給予100元/畝補貼,給予連續三年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運用線上平臺銷售農副產品,且年度訂單銷售總額達20萬元以上的,按照當年度物流費用的5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十五)支持新鄉村智慧農業發展。對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智慧農業農村示范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10萬元。對采用“物聯網+智慧農業”新技術新模式的項目,按其基礎設施投入的3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上述項目新建規模化糧油果蔬等新品種試驗基地,按照試驗基地投入的3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十六)支持新鄉村現代裝備應用。對構建現代農業冷鏈物流體系的,按其固定資產投入的2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購買農機購置補貼目錄外的先進適用育秧、育苗、收獲、植保農業機械的,按照采購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十七)支持新鄉村農品品牌創建。對規范使用“天府農博”等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及其包裝標識,且年經營收入100萬元以上的,按其經營收入的1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新獲得農產品地理標志證書、有機農產品、綠色食品認證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補貼2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宣傳農副產品品牌、鄉村消費場景的,單個平臺單個賬號粉絲量在10萬以上且單個視頻年點贊量達5萬、10萬、20萬,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每個申報主體每年申報視頻個數不超過20個。
(十八)支持新鄉村市場主體壯大。對通過合作、參股、聯營等方式,與合作社、家庭農場有效鏈接的市場主體,給予其合作社、家庭農場新增收益30%的一次性補貼,總額每年不超過100萬元。對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補貼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合作社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補貼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家庭農場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補貼20萬元、10萬元、5萬元。
(十九)支持新鄉村會節研學舉辦。對經認定舉辦新技術、新品種、新裝備等涉農主題會節,且使用面積達500 平方米以上的,按其場地租金的5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兼具“云上會節”新模式的涉農主題會節,再給予30%的上浮補貼。對開展農事體驗、科普教育等農旅研學活動,人數當年達到5000人次以上且主營收入達1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補貼20萬元。
四、大力推進數字賦能新消費
(二十)支持發展數字商貿。對工商注冊、統計關系、稅收解繳關系均在新津的數字商貿企業,經認定,銷售收入達到10億元(含)以上,按照年銷售額的萬分之三為參照數給予獎勵,達到50億元(含)以上,按照年銷售額的萬分之六為參照數給予獎勵,每年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時間不超過3年。
(二十一)支持發展數字旅游。鼓勵文旅資源的智慧化、數字化,對達到成都智慧旅游標準的旅游景區、飯店、旅行社,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評定為綠色旅游飯店、主題旅游飯店的,分別給予獲評業主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評定的主題旅游客棧,給予獲評業主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5A、4A、3A級旅游景區,給予運營單位10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的五星級、四星級酒店,分別給予獲評業主500萬元、300萬元獎勵。
(二十二)支持發展數字文化。支持民辦博物館實施文博教育、陳列布展、文博+互聯網類等文化產業項目,依據市文物局下達的該文化產業項目補助資金的50%給予補助,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評為“最成都·生活美學新場景”的,給予獲評業主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大力營造數字經濟發展新環境
(二十三)支持數字技術應用。對數字技術在智慧城市、數字農博、智能制造、智慧文旅、智慧融媒等各領域的創新應用示范項目,經認定,給予新增投資額10%的一次性補助,總額不超過300萬元。對被納入國家級、省級、市級的工業互聯網、大數據、5G應用、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數字經濟領域應用典型案例、創新項目、優秀項目,按照上級補助資金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獲得國家、省、市認定的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平臺類項目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十四)支持數字場景構建。在成都市“十百千”場景示范工程項目評選中,在市級補助基礎上,對承擔市級示范場景項目的企業,按照市級補助資金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為“城市未來場景實驗室”“創新應用實驗室”的企業,在市級補助基礎上,按照市級補助資金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十五)支持獲取股權投資。以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新注冊或新遷入新津區的企業,且在三年內入選成都市新經濟企業“雙百工程”或梯度培育計劃,按投資機構投入資金的10%給予被投企業落戶支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以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新津區擬上市企業,給予投資機構基金管理團隊實際投資總額1%的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二十六)支持入駐產業載體。對總部企業在新津購置經認定的商業性質產業載體,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給予1000元/平方米購置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新入駐企業租賃經認定的產業載體,給予前三年80%、后兩年50%房租補貼,每年補貼金額不超過50萬元。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政策申報范圍為2021年1月1日起已發生事項。已有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對同一事項涉及多項獎勵扶持的,按最優惠項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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