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2023年瀘州市新型研發機構培育建設申報條件要求和備案評估管理辦法指南
本文小編將為大家介紹2023年瀘州市新型研發機構培育建設申報條件要求和備案評估管理辦法等內容,詳情如下,看完之后對于該項目還有疑問,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報內容,可以直接致電咨詢,政策小編在線解答。
免費咨詢熱線:15855199550 (可加V),10年專業項目、知識產權申報研究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和發展,提升我市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根據《中共瀘州市委關于深入推進創新驅動引領高質量發展的決定》、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瀘市府發〔2021〕25號)和四川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新型研發機構培育建設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新型研發機構是指聚焦科技創新需求,主要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成果轉化、企業孵化,投資主體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用人機制靈活的獨立法人機構。
第三條 瀘州市科學技術和人才工作局(以下簡稱:市科技和人才局)負責指導我市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和制定相關扶持政策。組織開展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備案和動態管理等工作。各區縣(園區)科技主管部門對所轄范圍內的新型研發機構進行培育、指導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四條 新型研發機構的設立和撤銷堅持誰舉辦誰負責、誰設立誰撤銷的原則。舉辦單位(出資人)是新型研發機構業務主管單位和主體責任單位。舉辦單位應當為新型研發機構的管理運行、研發創新提供保障,引導新型研發機構聚焦科學研究、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和研發服務,避免功能定位泛化。
第二章 形式與功能
第五條 新型研發機構可依法注冊為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事業單位和企業。
第六條 新型研發機構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內控制度健全完善。
(二)主要開展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研發服務等。
(三)擁有開展研發、試驗、服務等所必需的條件和設施設備。
(四)具有結構相對合理穩定、研發能力較強的人才團隊。
(五)具有相對穩定的收入來源,主要包括出資方投入,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收入,政府購買服務收入等。
第七條 多元投資設立的新型研發機構,原則上應實行理事會、董事會決策制和院長(所長)、總經理負責制,根據法律法規和出資方協議制定章程,依照章程管理運行。
第八條 新型研發機構應全面加強黨的建設。根據規定設立黨的組織,充分發揮黨組織在新型研發機構中的引領和保障作用,切實保證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位。
第三章 支持政策
第九條 支持新型研發機構依法依規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鼓勵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對新備案的市內單位組建市級新型研發機構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后補助支持;對備案的新引進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科研院所、科研機構)A類、B類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資金補助(不再重復補助)。
第十條 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可按照要求申報各類科技項目、科技創新平臺基地和人才計劃。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可按照規定組織或參與職稱評審工作。
第十二條 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可通過股權出售、股權獎勵、股票期權、項目收益分紅、崗位分紅等方式,激勵科技人員開展科技成果轉化。
第十三條 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可建設或參與建設國家和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引才引智示范基地;開發國外人才資源,吸納、集聚、培養國際一流的高層次創新人才;聯合境外知名大學、科研機構、跨國公司等開展研發,設立研發、科技服務等機構。
第十四條 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可按規定申請備案為市級新型研發機構。支持有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申請備案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
第四章 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與評估
第十五條 申報市級新型研發機構應符合第六條規定的新型研發機構的基本條件,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我市轄區范圍內,具備獨立法人資格,運營1年以上。
(二)業務發展方向以研發為主,機構主要業務內容至少包含以下領域中的兩項及以上:
1.基礎研究;
2.應用基礎研究;
3.技術研發(前沿技術研發、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
4.其他研發服務(含檢驗檢測認證服務);
5.科技成果轉化;
6.科技創業孵化。
(三)具備一定研發條件。研發投入穩定,上年度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應不低于30%;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近5年內獲得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人員)在5人以上,且占全部在職人員的比例不低于60%。
(四)具備開展研究、開發和試驗所需的儀器設備和一定規模的固定場所:
1.工業類新型研發機構,科研用房面積150平方米以上,科研設備固定資產凈值總計不少于50萬元(不含租賃)。
2.農業類新型研發機構,科研用房面積100平方米以上;具有與開展科研相適應的科研儀器設備,科研設備固定資產凈值總計不少于30萬元(不含租賃)。其中種植類、養殖類新型研發機構還需有試驗地分別不低于20畝、10畝(不含商品化種植、養殖基地,土地流轉合同期不低于5年)。
3.科技服務業類新型研發機構,科研用房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科研設備固定資產凈值總計不少于30萬元(不含租賃)。
4.其他類新型研發機構可一事一議。
(五)主要從事生產制造、教育教學、科普示范、園區管理等活動的單位不納入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范圍。
第十六條 新引進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科研院所、科研機構),即省屬及以上高校和科研院所、國際知名高校和研發機構等單位在我市獨立或聯合建設新型研發機構,分為A類和B類,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我市轄區范圍內,具備獨立法人資格,運營1年以上。
(二)具有一定的學科或專業特色,有比較明確的研究方向和中長期的發展目標,符合國家、省、市產業發展政策。對提升瀘州科研實力、企業創新能力,對優勢主導產業發展具有引領支撐作用。
(三)具有較強研發實力。研發投入穩定,上年度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應不低于30%。有學術造詣較深的學術帶頭人和一支有活力的學術梯隊,具有承擔市級以上科技項目的能力。專職科研人員不少于3人。
(四)有固定場所、科研儀器設備以及其他開展技術研發所需的科研條件:
1.A類科研院所(機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或發明專利發明人)應不少于15人,且占全部在職人員的比例不低于60%;科研用房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科研設備固定資產凈值總計不低于200萬元(不含租賃)。
2.B類科研院所(機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或發明專利發明人)應不少于8人,且占全部在職人員的比例不低于60%;科研用房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科研設備固定資產凈值總計不低于200萬元(不含租賃)。
(六)有詳細的建設方案,包括建設內容、建設目標、科研優勢、人才團隊、組織架構、運營管理、分配機制及資金保障等內容,且有健全規范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財務運行規范、不良誠信記錄和無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七條 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程序
(一)發布通知。市科技和人才局發布組織申報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的通知。
(二)組織推薦。各區縣(園區)科技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申請單位的審核與推薦工作,對申請表進行初審,對材料的完整性與規范性進行審核并提出推薦意見,統一報送市科技和人才局。市屬單位直接報送市科技和人才局。
(三)備案評審。市科技和人才局組織業務科(室)和行業專家進行資格審查、實地考察和會議評審。市科技和人才局根據評估結果,擇優提出備案意見并公示。無異議后,市科技和人才局發布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名單。
第十八條 原《瀘州市創新型科研機構認定管理法》(瀘市科知〔2018〕205號)和《瀘州市新引進設立研發機構補助辦法》(瀘市科知〔2018〕221號)中認定的市級創新型科研機構和新引進設立科研機構須按要求填寫《瀘州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申請表》,經注冊地所在區縣(園區)科技主管部門同意推薦后,由市科技和人才局組織專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可備案為市級新型研發機構,但不給與補助。
第十九條 通過備案的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資格自頒發之日起有效期為2年。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期為2年,舉辦單位應提供建設期間所需的相關條件保障。
第二十條 通過備案的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實行年度報告制度。機構應根據業務主管部門通知要求,向市科技和人才局報送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年度報告作為績效評估的重要內容。
第二十一條 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發生名稱變更、投資主體變更、重大人員變動、被吊銷、擬注銷、被處罰等重大事項變化,應在事后3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市科技和人才局報告,經資格核實通過后,維持備案有效期不變。如不提出申請或資格核實不通過的,備案資格失效。
第二十二條 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滿2年后,由市科技和人才局組織專家進行績效評估,此后每2年為一個績效評估周期。
第二十三條 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績效評估主要分為資格審查和會議評估兩部分,若有需要的,可同時進行現場檢查評估。資格審查主要是對照認定條件對機構進行評估。會議評估主要考察機構在評估周期內機構從事研發創新活動、研發投入、人才集聚培養和創新體制及機構建設等情況。
第二十四條 績效評估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類。評估結果為優秀、良好和合格的機構繼續獲得2年新型研發機構備案資格。評估結果不合格的,備案資格失效,且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對績效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給予科技項目支持。
以上是關于2023年瀘州市新型研發機構培育建設申報條件要求和備案評估管理辦法等內容,臥濤小編將持續為大家整理科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體系認證相關資訊,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歡迎隨時電話微信咨詢--15855199550 (可加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