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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張家界市四上、規上、規模以上、限額以上企業申報入庫指南(永定區、武陵源區、慈利縣、桑植縣)政策依據《湖南省統計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年度和2024年月度調查單位審核確認工作的通知》!小編現將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報條件、程序總結如下,希望對你的申報工作有所幫助。
如有申報意向或了解更多申報內容可咨詢:18715034835(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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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時間
2023年調查單位年度審核工作由非普查年份的兩次合并為一次。2023年11月5日前,各市州統計局在10月定報調查單位庫的基礎上,一次性完成納入、退出以及主要信息發生變更的年報調查單位的申報審核;取消2023年第二批次年度和12月月度審核。
二、申報范圍及條件
1.規模以上工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若沒有相關財務指標,可用營業收入代替)。
2.有資質的建筑業:有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的建筑業法人單位。
3.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單位(若非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沒有相關的財務指標,可用商品銷售額代替)。
4.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單位(若非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沒有相關的財務指標,可用營業額代替)。
5.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有開發經營活動的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
6.規模以上服務業: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業;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社會工作。
7.其他有5000萬元及以上在建項目的法人單位:未納入規模以上工業、有資質的建筑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且在報告期內有計劃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在建項目的法人單位。此類單位要求申報時有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在建投資項目,且為尚未納入規上單位范圍的法人單位。
三、申報材料
(一)擬納入單位
所有單位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和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1.新開業(投產)單位和“規下升規上”需納入的單位。
工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服務業法人單位,如果是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律師事務所等,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工業單位還需提供: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下載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含稅務公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或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加蓋單位公章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企業生產經營場地入口的實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業名稱的掛牌),生產加工現場的設備彩色清晰照片(需能直觀、準確判斷企業主營業務活動的主要生產設備照片);工業生產統計臺賬并加蓋單位公章;《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納統統計數據真實性承諾書》;新開業(投產)單位還需提供發展改革委(經信委或工信委)對建設項目的批復(或備案)文件復印件?!耙幭律幧稀逼髽I還需提供同期分月產值、收入數據。新申報的工業單位若為戰新企業,還需提供加蓋企業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戰新產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戰新產品信息表,戰新產品照片需附產品說明(包括但不限于戰新產品名稱、用途、技術標準及生產工藝等),同時提交電子表格版戰新產品信息表。汽車整車制造業產業活動單位視同法人單位統計的,還需提供產業活動單位信息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已告知上級法人單位獨立納統事項的承諾說明(含上級法人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名稱等信息),并加蓋單位公章。
建筑業單位還需提供:帶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字樣和住建部門公章頁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必要時提供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的利潤表和建筑活動所開發票復印件,以證明主營業務是建筑業。
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還需提供: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若無月度表,則提供最近1個季度的報表復印件);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下載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含稅務公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或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因未繳納增值稅而缺少《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或《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無法反映實際經營情況的企業,需提供補充材料(詳見附件5)。
非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還需提供:最近連續3個月的《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商品銷售和庫存》(E204-3表)。
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還需提供: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若無月度表,則提供最近1個季度的報表復印件);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下載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含稅務公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或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因未繳納增值稅而缺少《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或《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無法反映實際經營情況的企業,需提供補充材料(詳見附件5)。
非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還需提供:最近連續3個月的《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經營情況》(S204-3表)。
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業資質的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單位還需提供: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服務業單位還需提供: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下載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含稅務公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或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加蓋單位公章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小規模納稅人免此項),沒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的單位,需附證明材料;利潤表和納稅申報表中營業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說明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企業主要業務活動說明(按營業收入所占比重從大到小順序填寫,并列明各主營業務活動對應的增值稅稅率),并加蓋單位公章。如果法人單位的營業執照成立日期早于上年第4季度,還需提供上年第4季度或當年開始營業的相關證明材料。現場拍攝的主要業務活動工作狀態照片4至5張,照片要體現單位名稱、主要生產經營場所或生產現場。
其他有5000萬元及以上在建項目法人單位還需提供:非單純購置項目的立項文件(指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無立項文件的,可用可行性研究報告替代)、施工合同和現場照片;單純購置項目的購置合同(或付款憑證或備案文件)、設備照片。
2.轄區變更(跨省)需納入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所在地發生跨省變更的材料。
3.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應按照擬納入專業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4.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還需提供加蓋單位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復產證明材料。
5.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改制等變化產生的新的工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服務業法人單位還需提供相應資料,具體要求與“規下升規上”單位要求一致;建筑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還需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書,具體要求與新開業(投產)單位要求一致。
?。ǘ┳兏饕畔⒌恼{查單位
需提供《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其他證明單位發生相應變更的材料。其中,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的情況與擬納入單位相同;增加工業戰新企業標識的單位還需要提供加蓋企業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戰新產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戰新產品信息表,戰新產品照片需附產品說明(包括但不限于戰新產品名稱、用途、技術標準及生產工藝等),同時提交電子表格版戰新產品信息表;刪除工業戰新企業標識的單位還需提供加蓋企業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企業說明及附表,說明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基本信息、刪除戰新標識原因(如因產品停產,則應包含停產產品信息及停產原因等),附表為當年已停產戰新產品目錄和現有工業產品目錄等;建筑業資質等級發生變更的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變更后帶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字樣和住建部門公章頁面的資質證書復印件。
(三)退出的調查單位
需提供《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二)》。因非法人單位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免于提供證書的要求與擬納入單位相同;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退出原因;因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申報退出的單位,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等。
材料清單
分專業申報材料一覽表
一、工業
(一)新開業(投產)單位、“規下升規上”單位、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
4.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下載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含稅務公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或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5.加蓋單位公章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
6.企業生產經營場地入口的實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業名稱的掛牌),生產加工現場的設備彩色清晰照片(需能直觀、準確判斷企業主營業務活動的主要生產設備照片);
7.工業生產統計臺賬并加蓋單位公章;
8.《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納統統計數據真實性承諾書》;
9.新開業(投產)單位還需提供發展改革委(經信委或工信委)對建設項目的批復(或備案)文件復印件;
10.“規下升規上”企業還需提供同期分月產值、收入數據;
11.如果是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12.新申報的工業單位若為戰新企業,還需提供加蓋企業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戰新產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戰新產品信息表,戰新產品照片需附產品說明(包括但不限于戰新產品名稱、用途、技術標準及生產工藝等),同時提交電子表格版戰新產品信息表;
13.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
14.汽車整車制造業產業活動單位視同法人單位統計的,還需提供產業活動單位信息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已告知上級法人單位獨立納統事項的承諾說明(含上級法人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名稱等信息),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轄區變更(跨?。┬杓{入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提供證明單位所在地發生跨省變更的材料。
(三)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提供加蓋單位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復產證明材料。
(四)變更主要信息的單位
1.《調查單位年度/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其他證明單位發生相應變更的材料。增加工業戰新企業標識的單位,需提供加蓋企業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戰新產品彩色清晰照片和戰新產品信息表,戰新產品照片需附產品說明(包括但不限于戰新產品名稱、用途、技術標準及生產工藝等);刪除工業戰新企業標識的單位,應確認上一年度該單位戰新產值報表本期數均為0,并需提供加蓋企業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企業說明及附表,說明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基本信息、刪除戰新標識原因(如因產品停產,則應包含停產產品信息及停產原因等),附表為當年已停產戰新產品目錄和現有工業產品目錄等。
(五)退出的單位
1.《調查單位年度/月度審核登記表(二)》;
2.因非法人單位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的單位,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4.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
二、建筑業
(一)新開業(投產)單位、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帶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字樣和住建部門公章頁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必要時提供截至申報期最近 1 個月的利潤表和建筑活動所開發票復印件,以證明主營業務是建筑業;
4.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
(二)轄區變更(跨?。┬杓{入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證明單位所在地發生跨省變更的材料。
(三)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加蓋單位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復產證明材料。
(四)變更主要信息的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建筑業資質等級發生變更的單位還需提供變更后帶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字樣和住建部門公章頁面的資質證書復印件。
(五)退出的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二)》;
2.因非法人單位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的單位,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4.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等。
三、批發和零售業
(一)新開業(投產)單位、“規下升規上”單位、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
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若無月度表,則提供最近 1 個季度的報表復印件);
4.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下載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含稅務公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或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因未繳納增值稅而缺少《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或《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無法反映實際經營情況的企業,需提供補充材料:
(1)網上銷售企業(行業代碼5193或5292)
①所有以本法人名義開設網上商店的電子商務平臺名稱、店鋪名稱及對應的網址列表,所有網上商店的后臺賣家信息截圖(必須清晰顯示店鋪名稱和法人單位名稱),所有材料均需加蓋法人單位公章。
②截至申報期加蓋企業公章的電子商務平臺后臺真實交易記錄月度數據整屏截圖(截圖需包含法人單位名稱或網店名稱;若企業確實無法提供月度數據,可提供累計數據)。后臺真實交易是指單位實際成交金額,即扣除退款金額和刷單數據金額后的實際收款金額。
③與后臺截圖數據匹配的加蓋企業公章的數據表格,表格主要內容為包含截至申報期的每月銷售金額、退款金額、刷單金額。若企業有多家網店,需分別列示各個店鋪的數據及匯總數據,格式如下。
月份 |
店鋪1 |
.... |
合計 |
||||||
銷售金額 |
退款金額 |
刷單金額 |
實際交易額 |
.... |
銷售金額 |
退款金額 |
刷單金額 |
實際交 易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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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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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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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企業
①加蓋企業公章的業務管理系統說明,需具體列示企業所有業務管理系統的名稱及對應的業務活動,并說明這些業務系統數據是否涵蓋企業全部交易數據、是否包含本企業以外的其他法人企業的交易數據等內容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②截至申報期加蓋企業公章的業務管理系統實際累計交易數據整屏截圖(包含法人單位名稱),若企業有多個業務管理系統,需分別提供。企業業務管理系統若包含其他法人單位的交易數據,應進行剔除,僅提供本法人單位的交易數據。
③若企業只能提供分月度(季度)交易數據截圖,需同時提供月度(季度)數據匯總表格,列明截至申報期每月(季)的銷售金額、退貨金額、優惠金額及實際交易額。若企業有多個業務管理系統或多家產業活動單位,需分別列示各個業務管理系統或產業活動單位的數據及匯總數據(格式參考網上銷售企業)。
電子商務平臺后臺取數途徑:以下內容根據目前掌握的材料整理,各地如發現新形式,請每月上報國家統計局貿經司市場運行處,作為補充完善的依據。對于后臺取數途徑中無法顯示退款金額的平臺,需企業出具退款數據的相關資料。
1.支付寶:商家中心——業務查詢——資金業務——賣出交易、交易退款(含交易金額、實收金額、退款金額)
2.赤兔名品(天貓平臺):收入為:店鋪績效——綜合分析——匯總專項,分析——退款情況分析
3.1688賣家工作臺:交易——交易收支查詢(無退款數據)
4.生e經(天貓):銷售分析——銷售指標及趨勢(無退貨數據)
5.微信小程序:數據統計(含商品名稱、銷售量、微信支付、余額支付、總銷售額,無退款數據)
5.如果是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等,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6.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
非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需提供: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最近連續3個月的《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營戶)商品銷售和庫存》(E204–3表)。
6.生意參謀:首頁——運營視窗——整體看板(數據含支付金額、訪客數、成功退款金額)
或者:交易——交易分析——交易概況——交易總覽(支付金額,無退款金額)
7.京麥(京東平臺):店鋪管理——結算管理——賬單查詢(含月度支出、收入數據,無退款數據,請說明賣家實際收入以哪個指標為準)
8.京東商智:首頁——實時指標——實時銷售進度(本年累計交易額,無退款數據)
9.拼多多:商家后臺——數據中心——交易數據——數據總覽——支付金額(無退款數據)
10.賬房:收支查詢——支出情況(月度,含本月支出、本月付款,本月交易額,無退款數據;(請說明賣家實際收入以哪個指標為準)
11.抖音:營銷中心——月賬單(含訂單數、總收入、總支出、凈收益,無退款數據;需說明賣家實際收入以哪個指標為準)
(二)轄區變更(跨省)需納入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證明單位所在地發生跨省變更的材料。
(三)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加蓋單位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復產證明材料。
(四)變更主要信息的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五)退出的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二)》;
2.因非法人單位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的單位,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4.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等。
四、住宿和餐飲業
(一)新開業(投產)單位、“規下升規上”單位、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
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截至申報期最近 1 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若無月度表,則提供最近1個季度的報表復印件);
4.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下載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含稅務公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或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因未繳納增值稅而缺少《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或《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無法反映實際經營情況的企業,需提供補充材料:
①加蓋企業公章的業務管理系統說明,需具體列示企業所有業務管理系統的名稱及對應的業務活動,并說明這些業務系統數據是否涵蓋企業全部交易數據、是否包含本企業以外的其他法人企業的交易數據等內容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②截至申報期加蓋企業公章的業務管理系統實際累計交易數據整屏截圖(包含法人單位名稱),若企業有多個業務管理系統,需分別提供。企業業務管理系統若包含其他法人單位的交易數據,應進行剔除,僅提供本法人單位的交易數據。
③若企業只能提供分月度(季度)交易數據截圖,需同時提供月度(季度)數據匯總表格,列明截至申報期每月(季)的銷售金額、退貨金額、優惠金額及實際交易額。若企業有多個業務管理系統或多家產業活動單位,需分別列示各個業務管理系統或產業活動單位的數據及匯總數據(格式參考網上銷售企業)。
5.非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還需提供最近連續 3 個月的《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商品銷售和庫存》(S204–3表);
6.如果是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等,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7.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
非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需提供: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最近連續3個月的《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商品銷售和庫存》(S204-3表)。
(二)轄區變更(跨?。┬杓{入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證明單位所在地發生跨省變更的材料。
(三)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加蓋單位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復產證明材料。
(四)變更主要信息的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五)退出的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二)》;
2.因非法人單位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的單位,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4.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等。
五、房地產開發經營業
(一)新開業(投產)單位、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業資質的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還需提供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4.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
(二)轄區變更(跨?。┬杓{入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證明單位所在地發生跨省變更的材料。
(三)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加蓋單位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復產證明材料。
(四)變更主要信息的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五)退出的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二)》;
2.因非法人單位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的單位,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4.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等。
六、服務業
(一)新開業(投產)單位、“規下升規上”單位、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
4.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下載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含稅務公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或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5.加蓋單位公章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小規模納稅人免此項),沒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的單位,需附證明材料;利潤表營業收入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銷售額不一致需要提供說明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6.調查單位主要業務活動說明(按營業收入所占比重從大到小順序填寫,并列明各主營業務活動對應的增值稅稅率),并加蓋企業公章;
7.營業執照成立日期早于上年第4季度的法人單位,還需提供上年第4季度或當年開始營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8.現場拍攝的主要業務活動工作狀態照片4至5張,照片要體現單位名稱、主要生產經營場所或生產現場;
9.如果是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律師事務所等,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10.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
(二)轄區變更(跨?。┬杓{入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證明單位所在地發生跨省變更的材料。
(三)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加蓋單位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復產證明材料。
(四)變更主要信息的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五)退出的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二)》;
2.因非法人單位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的單位,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申報退出的 單位,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4.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等。
七、其他有 5000 萬元及以上在建項目的法人單位
(一)新開業(投產)單位、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證明項目計劃總投資的材料(審批核準備案文件、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購置合同);
4.證明項目開工的材料(施工合同和施工照片/購置證明材料和設備照片);
5.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
(二)轄區變更(跨?。┬杓{入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證明單位所在地發生跨省變更的材料。
(三)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加蓋單位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復產證明材料。
(四)變更主要信息的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2.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五)退出的單位
1.《調查單位年/月度審核登記表(二)》;
2.因非法人單位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3.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的單位,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退出原因;
4.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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