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2025年安徽省16市標準級、卓越級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申報時間條件和獎勵補貼、流程攻略
2025年安徽省16市標準級、卓越級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申報時間條件和獎勵補貼、流程攻略整理如下,此次申報時間截止到9月26日前!合肥市以及阜陽市、六安市、安慶市、池州市、亳州市、宿州市、馬鞍山市、黃山市、宣城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銅陵市、蕪湖市、滁州市各地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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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16市標準級、卓越級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申報時間
一、孵化器運營主體需對照《管理辦法》認定要求,逐項確認各項指標達標后,通過“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進入孵化器管理與信息服務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報、提交申報書(可同時申報標準級、卓越級,申報書見附件2、附件3)。
二、原國家級孵化器申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的,仍需登錄孵化器管理與信息服務系統,對有關數據進行更新、補充并提交申報書。原“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資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
三、各市要加強對孵化器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對本地區孵化器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采取實地抽查等方式嚴格把關。符合要求并推薦的孵化器名單需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孵化器運營主體名稱、孵化場地地址及面積。
四、請各市于2025年9月26日前,將審核推薦的孵化器名單,包括系統生成的孵化器申報書(含附件證明材料,一式二份)、推薦匯總表紙質版,正式行文報省科技廳。
五、申報推薦過程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省科技廳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安徽省16市標準級、卓越級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申報條件
標準級孵化器實行達標認定,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較強的孵化服務能力。
(二)具有穩定清晰的孵化場地,可自主支配(自有、租賃或協議使用)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備職業化運營團隊,團隊負責人具有相關產業背景、創業投資、技術洞察、企業管理等方面豐富經驗;配備較強的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和創業導師,專職孵化服務人員占機構總人數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業至少配備1名創業導師。
(四)在孵企業不少于30家,其中上年度新增注冊企業數占比不低于20%,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占比不低于30%。
(五)上年度通過單獨或出資合作設立的孵化資金、股權投資基金等完成股權投資且確權實繳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10%,或上年度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20%。
(六)上年度不少于30%的在孵企業營業收入或研發經費投入同比增長超過20%。
(七)單獨核算孵化服務收入,上年度除房租及物業之外的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八)上年度至少10%的在孵企業成為畢業企業。
(九)按照國家統計局批準的創新創業類服務機構統計調查制度,至少報送1年統計數據。
(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3年內未發生重大環保、質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為嚴重失信主體,沒有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重大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卓越級孵化器對標國際一流水平實行擇優認定,應突出以下特征和功能:
(一)強產業屬性。聚焦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匯聚并服務一批早期創業項目和科技型企業,形成產業集聚效應和創新生態。近兩年每年服務的細分產業領域的創業企業不少于30家。
(二)強服務功能。聚焦前沿技術開展全鏈條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搭建專業技術服務平臺,提供研發、設計、驗證、檢驗、測試等專業服務;全方位賦能企業成長,提供產業對接、市場推廣、企業管理等增值服務。近兩年每年服務和投資收入占總收入比重不低于50%。
(三)強人才牽引。管理團隊由具有行業影響力的產學研復合型人才或在龍頭企業具有資深從業經驗的領軍人才牽頭組建,懂技術、懂創業、懂投資、懂產業;具有一支高水平專業孵化服務隊伍。
(四)強投資賦能。能夠聯動至少一支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細分產業領域股權投資基金,圍繞服務企業投早、投小、投長期。
(五)強加速效應。能夠帶動一批前沿技術成果轉化落地,培育一批成長性好、發展潛力大的科技型企業,企業研發經費投入、營業收入等快速增長。
本辦法所稱的在孵企業是指注冊且實際運營在孵化器內,從事新技術新產品研發、生產和服務的被孵化企業,且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中的小型、微型企業標準。
本辦法所稱的畢業企業是指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在孵企業,由孵化器自主確定:
1. 新認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
2. 獲得單筆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超過500萬元;
3. 連續兩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1000萬元;
4. 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第十條 全國艱苦邊遠地區(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艱苦邊遠地區范圍和類別規定)申請標準級孵化器,相應規定要求可按比例降低15%。
安徽省16市標準級、卓越級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申報流程
孵化器運營主體依屬地原則向省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要求在指定信息平臺提交申報書及相關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省級主管部門對孵化器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把關、實地抽查和公示,將審核推薦的孵化器名單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專家對省級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的孵化器進行評審和實地抽查,經審查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認定為部級孵化器(標準級/卓越級)。
工業和信息化部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孵化器認定工作。
安徽省各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補補貼匯編
安徽省(2021年發布)
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依據績效情況,省從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資金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皖政〔2018〕50號,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補補貼
市級(2023年—2026年)
1.對新認定為省級、國家級孵化器的,分別給予運營單位3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對新備案為省級、國家級眾創空間的,分別給予運營單位10萬元、3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經費支持方式為差額補助,單個孵化器獎補總額最高100萬元,單個眾創空間獎補總額最高30萬元。
2.對新認定為市級及以上專業型孵化器,給予5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新備案為國家專業化眾創空間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此條政策可與上一條政策疊加享受。
3.對各縣(市)區、開發區采取發行專項債等方式整合老校區、寫字樓、工業廠房、老舊小區、傳統街區等資源,或積極與高校院所共建孵化器眾創空間的,市財政給予專項債產生利息50%的補貼;將企業融資建設孵化器眾創空間納入“政信貸”支持范圍,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貸款支持。貸款利率不高于1年期LPR上浮30%,按當年發生貸款利息的50%給予企業最高50萬元補貼。政府性擔保機構擔保費率不高于1%/年,按照擔保額的1%給予擔保機構保費補貼;鼓勵縣(市)區、開發區從裝修改造、租金補貼、人才培養、運營績效等方面給予各類投資主體政策和資金支持。市直相關部門在項目準入、土地供應、價格評估、產權登記、消防驗收等方面,實行審批“綠色通道”,并提供服務指導和相應政策支持。
4.優質孵化器眾創空間對本市范圍內的其他主體進行管理服務和品牌輸出時需事先向市科技局進行備案,對接受管理服務和品牌輸出后被認定為省級、國家級孵化器的,分別給予輸出方10萬元、20萬元補助;對接受管理服務和品牌輸出后被備案為省級、國家級眾創空間的,分別給予輸出方5萬元、10萬元補助。補助主要用于管理團隊的獎勵,單個輸出方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5.對孵化器按照綜合型、專業型,對眾創空間按照社會建設、高校建設,設置不同績效評價指標進行分類考核,對年度績效評價優秀的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補。加大“合創券”對孵化器眾創空間在孵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等創新創業活動的支持力度。鼓勵縣(市)區、開發區對入駐市級及以上孵化器眾創空間的在孵企業給予房租補貼。
6.鼓勵孵化器眾創空間與社會資本聯合設立種子、天使等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并與各類擔保機構、銀行等合作,完善投融資模式。支持孵化器眾創空間申請合肥市政府引導母基金、天使投資基金、種子基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參股設立投資基金,提高金融服務能力。鼓勵縣(市)區、開發區設立種子、天使基金,其中國有出資股權基金投資孵化器眾創空間在孵的企業,其股份轉讓方式可按協議約定執行,允許管理團隊以國有出資基金投資額的10%為上限跟投。鼓勵種子、天使、創業投資機構入駐孵化器眾創空間開展業務,市天使投資基金、種子基金優先支持孵化器眾創空間承接的優秀成果轉化項目及團隊和初創企業。
安巢經開區(2023年—2025年)
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
包河區(2023年—2025年)
對當年認定(備案)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補。在合肥市年度績效考核中,獲得優秀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運營團隊20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區科技局)
(2)省、市考核合格的孵化載體在孵企業,當年畢業落戶包河區發展的,其營收達到200萬元以上或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經區科技局核實,按其當年在孵化載體內實際租用面積及實際繳納房租給予最高不超過50%的補貼。其中,眾創空間企業(團隊)補貼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科技企業孵化器企業補貼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補貼標準為最高每月20元/平方米。(執行部門:區科技局)
巢湖市(2021年—2024年)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眾創空間和孵化器,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運營資助;對在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年度考核優秀的眾創空間和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
肥東縣(2023年發布)
認定(備案)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獎勵。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新備案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肥西縣(2023年—2025年)
鼓勵新建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按裝修費用的30%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補貼。對新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按國家級、省級、市級分檔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運營主體每孵化一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在市級及以上績效評價中獲得優秀等次的運營主體,在上級獎補基礎上按級別再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眾創空間對半獎勵。采用創新創業服務券的方式,為科技型企業提供科技服務。對經科技主管部門備案,當年成功服務申報高企數量前5名且不低于10家的科技服務機構,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在省市績效評價中獲得優秀等次的科技服務機構,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
高新區(2022年發布)
對首次認定(備案)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首次認定(備案)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級眾創空間,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在全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年度績效考核中,獲得優秀的孵化器(排名第1-7位),每家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良好的孵化器(排名第8-15位),每家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優秀的眾創空間(排名第1-5位),每家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良好的眾創空間(排名第6-10位),每家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經開區(2023年發布)
對市級及以上孵化器,入 駐企業當年納稅達到 400 元/平米的, 給予一次性 10 萬 元獎勵。雙創平臺每新增 1 戶科技型中小企業、限上服 務業企業、規上工業企業、國家級高企、新三板企業, 分別給予孵化平臺 0.2 萬元、 2 萬元、 2 萬元、5 萬元、10 萬元獎勵。
廬江縣(2023年—2025年)
對當年新認定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運營管理單位25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對當年新備案的市級眾創空間,給予運營管理單位1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對當年新認定的縣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運營管理單位15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對當年新備案的縣級眾創空間,給予運營管理單位5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
9.經認定備案的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根據其在孵企業當年新申報并獲得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包括當年自市外引入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按5萬元/戶的標準給予運營管理單位獎勵,同一運營管理單位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0.對租用市級及以上眾創空間(孵化器)生產研發用房、并在縣科技部門備案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按實際租用面積且最多不超過200平方米,及當年實際支付租金的50%且每月不超過5元∕㎡標準給予房租補貼。
廬陽區(2022年—2024年)
(一)改造補貼。鼓勵高校院所、領軍企業、知名孵化機構等多元主體建設孵化器。對于改造提升面積不低于6000平方米的孵化器,按照實際發生的合理改造費用的50%標準,給予改造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二)運營補貼。對于運營面積不低于6000平方米的孵化器,經考核符合條件的,給予相應基礎運營補貼(制定基礎考核指標)和績效考核獎勵,補貼金額與考核獎勵總金額每年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運營補貼期限不超過5年。具體考核指標在后續細化方案中明確量化。
(三)房租補貼。對運營面積不低于6000平方米的且經考核符合條件的孵化器內區級備案企業,按實際發生的房租,以“先交后返"的形式給予房租補貼。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100m2,補貼標準為不超為10元/m2/月,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具體考核指標在后續細化方案中明確量化。
蜀山區(2021年—2023年)
在本政策有效期內備案新建的3000平方米(含)以上,且被認定為市級(含)以上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按300元/平方米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當年認定為國家、省、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按就高原則分別給予運營單位80萬元、4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當年備案為國家、省、市級眾創空間的,按就高原則分別給予運營單位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當年認定為省、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按就高原則分別給予運營單位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經認定備案的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根據其當年孵化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按5萬元/戶的標準給予運營單位獎勵,同一運營單位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執行部門:區科技局)
瑤海區(2023年—2025年)
對當年新認定的市級、省級、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按就高原則分別給予運營單位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當年新備案的市級、省級、國家級眾創空間,按就高原則分別給予運營單位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當年認定為市級、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按就高原則分別給予運營單位10萬元、2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科技局)
28. 鼓勵提升專業孵化能力。經認定備案的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根據其在孵企業當年新申報并獲得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包括當年自市外引入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按每戶5萬元的標準給予運營單位最高5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科技局)
長豐縣(2022年—2025年)
對新認定(備案)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5萬元。
4.對新認定(備案)的眾創空間,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
5.對市級(含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的入孵企業,給予每月15元/㎡的房租補貼,補貼總面積不超過200㎡,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
蕪湖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補補貼
蕪湖市級(2022-2024年)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資助。對年度考核優秀的國家級、省級(備案)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資助。對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孵化一家高企給予10萬元獎勵,每孵化一家高企培育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新建或改擴建新增孵化面積的孵化器,運營滿一年后,經認定符合孵化器標準的,對新增面積每平方米分別給予100元和50元,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后補助。
經開區(2023-2024年)
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分別給予20萬元和1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22. 加速園區企業孵化。對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當年每孵化一家“四上”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每孵化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每推薦一家高層次人才團隊參加市級路演給予1萬元獎勵。
灣沚區(2023-2024年)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一次性獎勵30萬元;省級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無為市(2021-2023年)
對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孵化一家高企給予 10 萬元獎勵,每孵化一家高企培育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弋江區(2022年發布)
對新認定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20萬元一次性資助;對新認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10萬元一次性資助;對新認定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5萬元一次性資助。
銅陵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補補貼
市級(2023年發布)
12.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新備案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
13.對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在省科技廳績效評價中獲優秀等次的,按省補助資金的同等金額給予配套補助。補助資金由市財政與銅官區、郊區按5:5比例承擔,市財政與銅陵經開區、義安區、樅陽縣按3:7比例承擔。
樅陽縣(2023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5萬元、10萬元;對新備案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
義安區(2023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5萬元、10萬元。對新備案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在省科技廳績效評價中獲優秀等次的,按省、市有關政策給予配套補助。對新備案省級科技成果產業基地、省級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均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阜陽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補補貼
市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2 年)
對大院大所和國內知名孵化機構在阜陽設立并入駐創新館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依據績效情況給予最高 50 萬元獎勵。
阜南縣(2021年發布)
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資助;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創新工場、創客空間、星創天地等),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資助;新認定的省級、市級中試基地,一次性給予50萬元、10萬元資助,年度績效考核優秀的,按照省、市獎勵資助最高金額1:1資助。
2.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建設過程中涉及縣屬權限內的有關規費,經縣政府批準,予以減免;按實際在孵科技型企業每年每家給予1萬元的補貼;孵化器內在孵科技型企業畢業后在本縣落戶的,按每家企業給予孵化器5萬元獎勵;當年畢業企業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服務型企業認定的,縣再按每家企業給予孵化器10萬元獎勵,對單個孵化器或眾創空間,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眾創空間(孵化器)、創業示范基地每孵化培育或引進1戶在本縣落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新三板掛牌企業、上市企業,分別給予孵化平臺0.3萬元、3萬元、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界首市(2023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和阜陽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資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業化眾創空間給予100萬元資助,對新通過國家級、省級、阜陽市級備案的眾創空間(創新工場、創客空間、星創天地)等,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5萬元的資助。每年按實際在孵企業(團隊)每家1萬元給予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單位資助??萍计髽I孵化器、眾創空間每年度績效考核優秀的,按照省、阜陽市資助獎勵最高金額給予等額資助獎勵??萍计髽I孵化器、眾創空間每孵化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分別給予其運營公司(團隊)5萬元、0.5萬元的獎勵。
臨泉縣(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支持建設“雙創”載體,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太和縣(2024年發布)
對新認定國家級、省級、市級孵化器分別給予30萬、10萬、5萬元獎勵。
2.太和縣科技企業孵化器孵化的企業在本縣落戶,且認定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按每家企業給予孵化器0.5萬元獎勵;孵化的企業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按每家企業給予孵化器2萬元獎勵。
潁東區(2023年發布)
鼓勵培育發展科技孵化器、 眾創空間。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 5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認定的國家、省、市 級眾創空間(創新工場、創客空間) 分別給與30萬元、20萬元、 10萬元一次性獎勵。經批準入駐的新入孵企業,辦公場所給予 減免三年租金及水電費,用于實驗、中試的生產用房在500平方 米以下的給予減免三年租金。對新獲批登記備案的安徽省院士工 作站給予50萬元的資助,博士后工作站給予10萬元的資助,省、 市、區三級總資助額分別不超過250萬元、25萬元。
潁上縣(2022年發布,有效期3年)
對新通過國家科技部備案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新通過省級備案的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在省級績效考核中獲得優秀等次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給予10萬元獎勵。
2. 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建設過程中涉及縣屬權限內的有關規費予以減免;按實際在孵企業每年每家2萬元的標準給予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補貼;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企業畢業后落戶本縣的,按每家企業5萬元的標準給予孵化器獎勵;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每孵化1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孵化器(眾創空間)5萬元。
潁州區(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省年度績效考核優秀的國家級、省級孵化器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的獎勵;對新通過國家級、省級備案的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新備案的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1萬元獎勵。對孵化器在孵企業畢業后落戶我區的,按每家企業1萬元的標準給予孵化器獎勵??萍计髽I孵化器(眾創空間)每孵化1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孵化器(眾創空間)5萬元。
潁泉區(2019年發布)
最高可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
宣城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補補貼
市級(2017年發布)
對新備案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 眾創空間 , 分別 一次性獎勵 100 萬元 、50 萬元 、20 萬元 。對已 備案國家級 、省級 、市級孵化器 、眾創空間孵化用房改造費 、創 業孵化基礎服務設施購置費等分別給予最高200 萬元、150 萬元、
100 萬元補助。
廣德市(2023年發布)
對新備案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省給予獎勵的,我市先行獎補;對經省級及以上科技部門認定并通過年度績效考核的孵化類創新創業平臺等,對其導師服務、創新創業活動等直接費用給予3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績溪縣(2023年發布)
對新獲批院士工作站、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研發中心、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國家級、省級創新平臺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科技特派員工作站,一次性獎勵3萬元。
涇縣(2022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或省級孵化器、加速器等技術研發平臺 ,分別 一次性獎勵 30 萬元 、10 萬元。
寧國市(2023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 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寧國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給予10萬元獎勵;對各類科技孵化器(加 速器、眾創空間) 在國家、省績效考核中,獲得優秀等次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寧國市級及以上各類企業孵化器 (加速器、眾創空間) 入孵企業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孵化器 (加速器、眾創空間) 運營主體1萬元/家獎勵。
宣州區(2023年發布)
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80萬元、30萬元;新備案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科技局、區人社局;責任科室:區發改委綜合科、區科技局高新科、農社科、成果轉化中心,區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蚌埠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補補貼
市級(2022年7月發布)
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按照入駐的小微企業和創客數以及孵化畢業的企業數、創客數、融資數等績效情況,結合稅收貢獻度和運營成本,省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省級政策)
對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在庫企業以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中符合孵化條件的入駐企業等發放20萬元“科技創新券”,用于補助企業或團隊按規定購買科技創新活動過程中所需要的的科技服務。
亳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補補貼匯編
市級(2024年12月發布,有效期1年)
對新認定的高能級和卓越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基礎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獎勵。對基礎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畢業企業數比上年每新增1家,給予最高不超過0.5萬元的補助。對新獲批(重組)的國家級、省級創新平臺,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的補助。
蒙城縣(2018年發布)
對新建國家級、省級、市級備案的“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各類科技創新(創業)孵化器,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渦陽縣(自2024年8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對新認定(備案)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
譙城區
暫無政策。
池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補補貼
池州市市級(2023-2024年)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資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一次性資助。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當年每畢業一家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
東至縣(2021年11月24日發布(2022年截止))
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
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獲省績效獎勵支持的,按省獎勵額的50%給予獎勵。
高新區(2022年發布)
對新備案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 一次性分別獎勵 10 萬元、5 萬元。
青陽縣(有效期2020—2022年)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和產業技術 創新戰略聯盟,除市財政一次性分別給予 25 萬元、10 萬元獎勵。
石臺縣(2022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縣財政按市支持同等額度一次性分別給予25萬元、10萬元獎勵。
滁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補補貼
市級(2022年發布)
對當年新認定的市級、省級、國家級眾創空間和科技孵化器,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建設補助,認定級別晉升的按各級補助標準差追加補足。
實行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績效評價常態機制,每年進行一次績效考核并獎補政策,分檔績效獎補金額20萬元、15萬元、10萬元,并實行末位淘汰機制。
鳳陽縣(2022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5萬元獎補。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的星創天地,給予運營主體10萬元獎補,在年度績效評價中獲得優秀的,給予運營主體5萬元獎補。
26. 對經認定的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每孵化出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運營主體1萬元獎勵。每孵化畢業一家在本縣征地落戶且投資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企業,給予運營主體5萬元獎勵。
經開區(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三年)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按不同層級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來安縣(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對高校院所等在來安創建大學科技園,建設產業技術研究院、技術轉移機構、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的,雙方簽訂相關協議,規定了獎勵、補助或其他優惠政策的,按合作協議履行;未明確獎勵扶持政策的,除上級獎勵外,獲國家級、省級、市級認定的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認定級別晉升的,按差額追加補足)。獲批備案“星創天地”的參照市級眾創空間執行。
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院士工作站、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獲得省、市績效評價優秀等次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對經認定的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每孵化出一家高新技術企業,除上級獎勵外,再給予運營主體獎勵1萬元。對服務縣域企業的科技服務機構開展績效考核,對考核結果前三名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
明光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鼓勵社會力量、科研機構參與科技孵化器、加速器、眾創 空間建設 ,對認定為國家級的一次性獎勵 100 萬元、認定為省級 的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 , 獎勵經費用于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 間的建設和運營;在3年孵化期內每成功培育一家高新技術企業 的 ,給予運營主體 3 萬元獎勵。對認定為國家火炬特色產業基地 或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的 ,給予申報主體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 獎勵資金用于基地建設。
南譙區(本政策自印發之日2023年起施行,有效期2年)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孵化器、加速器,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
全椒縣(2023年發布)
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科技孵化器,加速器,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每孵化出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運營主體1萬元獎勵。
中新蘇滁高新區(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暫定兩年)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園區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上述平臺,園區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每孵化出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納入“四上企業”統計的,園區一次性給予運營主體10萬元獎勵。每孵化畢業一家在園區征地落戶的企業,一次性給予運營主體50萬元獎勵。
淮北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補補貼
市級(《淮北市產業扶持政策清單(2024修訂版))
3.實施梯次培育,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資助。
4.對年度考核優秀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資助。
5.對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孵化畢業一家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杜集區(2022年發布)
支持企業科技孵化服務。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 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和加速器,分別給予一次性 30萬元、20 萬元、10 萬元獎勵。
對新認定(備案)的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在孵企業 每新增 1 家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給予運營主體一次性 2 萬元 創業輔導獎勵;在孵企業參加省級創新創業大賽、機器人創客 大賽,獲優秀獎(含優秀獎) 以上名次的,給予運營主體每項 1 萬元創業輔導獎勵;每畢業 1 家企業并在烈山落地的,給予運營主體 5 萬元創業輔導獎勵。
濉溪縣(2022年發布)
12.新認定(備案)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5萬元獎勵。
黃山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補補貼
市級(2022年發布)
對獲國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 過 100 萬元 、30 萬元獎勵 。對獲國家 、省級眾創空間備案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 、20 萬元獎勵。
對已有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 ,依據入駐小微企業數、 創客數、孵化畢業企業數 、融資數、稅收貢獻度等績效情況,擇 優分別給予 10-100 萬元獎勵,獎補資金用于創業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
宿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補補貼
市級(2025年3月13日發布,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15萬元獎勵。對新獲批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每年對孵化平臺開展一次績效評價,獲評優秀的孵化平臺給予一定獎勵。
蕭縣(2021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15萬元獎勵;對通過備案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和10萬元獎勵;對通過備案的國家級星創天地,給予10萬元獎勵。鼓勵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每孵化1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孵化器(眾創空間)10萬元。對獲省績效獎勵的國家級星創天地,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及新型研發機構,按省獎勵資金的50%予以支持。獎勵資金用于創業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
支持企業申報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通過資格審查未獲認定的,給予一次性2萬元申報補助費用;申報成功的,給予一次性最高國家級10萬元、省級5萬元、市級3萬元申報補助費用。
淮南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補補貼
市級(2021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大學科技園,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鳳臺縣(2018年發布)
對年銷售收入達500萬元及以上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購置用于研發的關鍵儀器設備(原值10萬元及以上),縣按其年度實際支出額不超過15%予以補助,單臺儀器設備補助最高可達100萬元,單個企業補助最高可達250萬元。補助資金用于研發。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獲國家、省、市備案的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5萬元獎勵。
壽縣(2023年發布)
對新認定(備案)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運營單位或依托單位50萬元、30萬元、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按實際在孵企業每年每家2萬元的標準,給予孵化器(眾創空間)服務補貼;對孵化器(眾創空間)內實際在孵企業畢業后在本縣落戶的,縣按每家企業5萬元標準給予孵化器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大學科技園、省級大學科技園,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參與績效考核獲得優秀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運營單位或依托單位25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獎勵。
六安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補補貼
霍邱縣(2017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獎勵;對經備案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30萬元、18萬元和12萬元補助;
孵化器(眾創空間)每孵化1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孵化平臺10萬元。對參加國家、省、市科技部門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入圍市賽復賽、省賽決賽、全國總決賽的項目(團隊),分別給予1萬元、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省、市科技創新創業大賽獎勵的項目,縣給予1:1配套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2021-2023年)
金安區(2023年10月8日)
市級及以上眾創空間(孵化器)經年度績效評價合格以上的,每孵化培育或引進1戶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孵化平臺0.3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金寨經開區(2023年發布)
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按照入駐的小微企業和創客數以及孵化畢業的企業數、創客數、融資數等績效情況,結合稅收貢獻度和運營成本,市(縣)先行獎補,省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上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優秀的生產力促進中心,依據績效排名情況,省給予20萬元獎勵。(皖政〔2017〕52號)
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經備案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和20萬元補助。對在省績效考核中獲得獎勵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按照省獎勵金額予以1:1配套。獎勵資金按照市縣財政4:6配套。(《六安市創新驅動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六安經開區(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試用期2年)
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一次性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年對孵化平臺開展績效評價,新增和畢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規上工業企業等數量達到規定考核指標的,采取“一事一議”,給予孵化平臺相應獎勵。
舒城縣(自2023年1月1日之日起施行)
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經備案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和20萬元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大學科技園,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加強科創孵化平臺運營管理,市級及以上眾創空間(孵化器)每孵化培育或引進1戶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孵化平臺運營管理團隊0.1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
葉集區(有效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新認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30萬元補助。經備案的省級和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補助。(執行部門:區科技經信局)
裕安區(2024年1月21日)
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其運營主體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補助,對經備案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補助。
8. 對經認定備案的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且年度績效評價合格以上的,當年每孵化認定1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運營主體1萬元獎勵;當年在孵企業中每入庫1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孵期間僅享受1次),給予運營主體0.1萬元獎勵。
安慶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補補貼
安慶高新區(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開始執行)
新認定的國家級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安徽省實驗室、安徽省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安徽省技術創新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5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省產業創新中心、省級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省級質檢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給予20萬元獎勵。
潛山市(本政策執行期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對注冊在潛山市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當年新認定為國家、省、安慶市級科技創新服務機構(基地、孵化器)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
桐城市(本實施辦法從2021年施行)
對當年新認定(備案)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每家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備案)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每家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
宿松縣(本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對上年銷售收入達5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上年購置或自制用于研發的關鍵儀器設備(含稅價10萬元及以上),按其年度實際支出額的15%予以補助,單臺儀器設備補助不超過50萬元,單個企業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馬鞍山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補補貼
市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暫定 3 年)
對當年新 增(通過復審)的國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獎勵 50 萬 元、30 萬元。對當年新增(通過復審) 的國家、省級眾創空間, 分別獎勵 30 萬元、20 萬元。
當涂縣(2021年發布)
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產業研究院、星創天地、農業科技園等各類創新創業平臺提質增效,吸引更多高新技術項目來我縣孵化,育成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各類創新創業載體每孵化、培育1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平臺或運營機構5萬元獎勵。
花山區(2021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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