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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上!大邑縣促進商貿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征求申報補貼材料、時間
根據成都大邑縣促進商貿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申報補貼材料、時間條件梳理,想要咨詢商貿獎補政策的可以聯系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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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一)支持服務業企業上規上限
1.事項內容:對首次入統的服務業企業、零售業和住宿業企業,給予20萬元“上規”“上限”獎勵;對首次入統的批發業和餐飲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上限”獎勵;對首次入統的批零住餐個體工商戶,給予5萬元“上限”獎勵。以上屬于月度“上規”“上限”的服務業企業、零售業和住宿業企業,再追加10萬元“上規”“上限”獎勵;批發業和餐飲業企業,再追加5萬元“上限”獎勵;批零住餐個體工商戶,再追加2.5萬元“上限”獎勵。
2.主管部門:大邑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3.責任科室:企業服務科
5.支持對象: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制度健全、實行獨立核算,且在2024年1月1日后首次成為我縣規模以上、限額以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
6.支持標準:對首次入統的服務業、零售業和住宿業企業獎勵20萬元;對首次入統的批發業和餐飲業企業獎勵10萬元;對入統的批零住餐個體工商戶獎勵5萬元。以上屬于月度入庫的再分別追加10萬元、5萬元、2.5萬元。
7.申報條件:(1)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且具有獨立法人、獨立財務制度及核算。(2)首次申報進入國家統計聯網直報平臺。(3)申報獎勵時企業仍正常經營。(4)月度入庫企業為上一年度最后一季度之后新成立的服務業企業。
8.申報材料:誠信承諾書及收款賬戶信息。
9.申報渠道:免申即享
10.申報時間:以大邑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通知為準。(追溯期間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在2025年6月31日前確認反饋資料)
11.申報流程:(1)符合條件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確認縣商投局反饋信息,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開戶行信息。(2)縣商投局收集整理企業賬戶信息資料后,會同相關部門按規定進行公示,并報縣商投局黨組會討論。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專題會審議。(3)縣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常務會審議。(4)縣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由縣財政局劃撥獎勵資金,縣商投局及時撥付兌現企業。
12.其他事項:(1)此條款可與《大邑縣促進商貿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的其他條款疊加適用。(2)除上級政策需縣級財政匹配資金承擔部分外,可與上級同類政策措施疊加享受,上級政策有明確規定的按上級政策執行。
(二)支持服務業企業提質增長
1.事項內容:對服務業企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房地產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等),經營規模較上年增速達到30%及以上、50%及以上、75%及以上、90%及以上,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的獎勵。其中,可將不超過50%部分獎勵企業管理團隊。
2.主管部門:大邑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3.責任科室:服務業和外貿發展科
5.支持對象: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的企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房地產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等),當年月度以“新開業(投產)”類型新增統計入庫的除外。
6.支持標準:1-11月經營規模較上年增速達到30%及以上、50%及以上、75%及以上、90%及以上,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的獎勵。其中,可將不超過50%部分獎勵企業管理團隊。
7.申報條件:(1)大邑縣服務業企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房地產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等),當年月度以“新開業(投產)”類型新增統計入庫的除外,且1-11月經營規模較上年同比
增速達到30%及以上、50%及以上、75%及以上、90%及以上。(2)申報獎勵時仍正常經營。
8.申報材料:大邑縣服務業企業提質增長申請表(附件3);企業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銀行開戶許可證等文件復印件;企業財務報表中的利潤表或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等相關支撐材料。
9.申報渠道:線下申報
10.申報時間:次年1月1日—3月31日(追溯期間符合條件申報的服務業企業在2025年6月31日前提交申報資料)
11.申報流程:(1)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縣商投局。(2)縣商投局收集企業申報材料后,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審核、公示等工作,報縣商投局黨組會討論。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專題會審議。(3)縣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常務會審議。(4)縣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由縣財政局劃撥獎勵資金,縣商投局及時撥付兌現企業。
12.其他事項:(1)此條款可與《措施》的其他條款疊加適用。(2)申報材料須原件復印或掃描件且加蓋公章。(3)除上級政策需縣級財政匹配資金承擔部分外,可與上級同類政策措施疊加享受。
(三)支持商貿企業提質增長
支持方向一:支持批發業、零售業企業提質增長
1.事項內容:年度經營規模達到5億元及以上的批發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按年度同比每增長1億元,給予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獎勵150萬元;年度經營規模同比每增長
1000萬元的零售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給予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獎勵150萬元。其中,可將不超過50%部分獎勵企業管理團隊。
2.主管部門:大邑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3.責任科室:服務業和外貿發展科
5.支持對象: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的批發業、零售業企業/個體工商戶(當年月度以“新開業(投產)”類型新增統計入庫的除外),且批發業企業/個體工商戶年度經營規模達到5億元及以上。
6.支持標準:批發業企業/個體工商戶年度經營規模達到5億元及以上的,按年度同比每增長1億元,給予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獎勵150萬元;零售業企業1個體工商戶按年度銷售額同比每增長1000萬元,給予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獎勵150萬元。其中,可將不超過50%部分獎勵企業管理團隊。
7.申報條件:(1)年銷售額5億元及以上的批發業企業/個體工商戶、零售業企業/個體工商戶。(2)申報獎勵時仍正常經營。
8.申報材料:大邑縣批發業和零售業企業/個體工商戶提質增長申請表(附件4);企業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銀行開戶許可證等文件復印件;企業財務報表中的利潤表或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等相關支撐材料。
9.申報渠道:線下申報
10.申報時間:次年1月1日—3月31日(追溯期間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在2025年6月31日前提交申報資料)
11.申報流程:(1)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縣商投局。(2)縣商投局收集企業申報材料后,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審核、公示等工作,報縣商投局黨組會討論。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專題會審議。(3)縣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常務會審議。(4)縣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由縣財政局劃撥獎勵資金,縣商投局及時撥付兌現企業。
12.其他事項:(1)此支持方向在本條款內擇優申報,不可重復申請且不可與《措施》第六條疊加適用,但可與其他條款疊加適用。(2)申報材料須原件復印或掃描件且加蓋公章。(3)除上級政策需縣級財政匹配資金承擔部分外,可與上級同類政策措施疊加享受。
支持方向二:支持電商企業提質增長
1.事項內容:電商企業年度網絡零售經營規模首次突破1000萬元、3000萬元、6000萬元、1億元,或年度網絡批發經營規模首次突破5000萬元、1億元、3億元、6億元,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60萬元、100萬元獎勵,同企業進檔升級的,給予兩檔之間的差額獎勵。其中,可將不超過50%部分獎勵企業管理團隊。
2.主管部門:大邑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3.責任科室:投資促進科
5.支持對象: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的批發、零售電商企業。
6.支持標準:(1)年度網絡零售經營規模首次突破1000萬元,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網絡零售經營規模首次突破3000萬元,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網絡零售經營規模首次突破6000萬元,給予60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網絡零售經營規模首次突破1億元,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2)年度網絡批發經營規模首次突破5000萬元,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網絡批發經營規模首次突破1億元,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或年度網絡批發經營規模首次突破3億元,給予60萬元一次性獎勵;或年度網絡批發經營規模首次突破6億元,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3)以上兩類獎勵包含批發和零售的電商企業可同時申報。
7.申報條件:(1)申報主體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且經營范圍包含互聯網銷售。(2)申報主體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進行經營活動。(3)網絡銷售經營規模需在2024年1月1日之后首次達到本條款規定標準數額。(4)申報主體在申報獎勵時仍正常經營。
8.申報材料:大邑縣服務業扶持政策申請表(附件2);申報主體營業執照和公司章程復印件;開展電子商務活動證明(申報主體后臺賣家信息截圖、線上平臺銷售頁面截圖、網址、不少于5張網絡銷售發票復印件等);網絡銷售收入證明(線上平臺后臺交易情況整屏截圖、銀行或金融平臺收入流水等);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1);其他相關補充證明材料。
9.申報渠道:線下申報
10.申報時間: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追溯期間符合條件申報的電商企業在2025年6月31日前提交申報資料)。
11.申報流程:(1)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縣商投局。(2)縣商投局收集企業申報材料后,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審核、公示等工作,報縣商投局黨組會討論。通過后,報縣政府專題會審議。(3)縣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常務會審議。(4)縣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由縣財政局劃撥獎勵資金,縣商投局及時撥付兌現企業。
12.其它事項:(1)申報材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2)本政策條款中“進檔升級”是指企業網絡銷售經營規模年度遞增進檔并獎勵。(3)此支持方向在本條款內擇優申報,當年度不可重復申請且不可與本《措施》第六條款疊加適用,但可與其他條款疊加適用。
支持方向三:支持住宿業、餐飲業企業提質增長
1.事項內容:年度經營規模同比每增長50萬元的住宿業、餐飲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給予5000元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獎勵50萬元。其中,可將不超過50%部分獎勵企業管理團隊。
2.主管部門:大邑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3.責任科室:服務業和外貿發展科
5.支持對象: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的住宿業、餐飲業企業/個體工商戶(當年月度以“新開業(投產)”類型新增統計入庫的除外)。
6.支持標準:住宿業、餐飲業企業/個體工商戶(當年月度以“新開業(投產)”類型新增統計入庫的除外),年度經營規模同比每增長50萬元,給予5000元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獎勵50萬元。其中,可將不超過50%部分獎勵企業管理團隊。
7.申報條件:(1)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的住宿業、餐飲業企業/個體工商戶。(2)申報獎勵時仍正常經營。
8.申報材料:大邑縣住宿業和餐飲業企業/個體工商戶提質增長申請表(附件4);企業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銀行開戶許可證等文件復印件;企業財務報表中的利潤表或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等相關支撐材料。
9.申報渠道:線下申報
10.申報時間:次年1月1日—3月31日(追溯期間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在2025年6月31日前提交申報資料)
11.申報流程:(1)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縣商投局。(2)縣商投局收集企業申報材料后,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審核、公示等工作,報縣商投局黨組會討論。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專題會審議。(3)縣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常務會審議。(4)縣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由縣財政局劃撥獎勵資金,縣商投局及時撥付兌現企業。
12.其他事項:(1)此支持方向在本條款內擇優申報,
不可重復申請且不可與《措施》第六條款疊加適用,但可與其他條款疊加適用。(2)申報材料須原件復印或掃描件且加蓋公章。(3)除上級政策需縣級財政匹配資金承擔部分外,可與上級同類政策措施疊加享受。
(四)支持工業(制造業)企業主輔分離
1.事項內容:對工業(制造業)企業實施主輔分離的零售業企業,經認定,從實施主輔分離當年起,每年年度經營規模達到1000萬元,給予20萬元獎勵,每再增加500萬元零售額,給予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對工業(制造業)企業實施主輔分離的批發業企業,經認定,從實施主輔分離當年起,每年年度經營規模達到5億元,給予50萬元獎勵,每再增加1億元銷售額,給予12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300萬元。對工業(制造業)企業實施主輔分離并成立設計、研發、倉儲等獨立法人企業,經認定,年度經營規模分別達到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2.主管部門:大邑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3.責任科室:服務業和外貿發展科
5.支持對象:為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實施主輔分離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制度健全、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
6.支持標準:對工業(制造業)企業實施主輔分離的零售業企業,經認定,從實施主輔分離當年起,每年年度經營規模達到1000萬元,給予20萬元獎勵,每再增加500萬元零售額,給予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對工業(制造
業)企業實施主輔分離的批發業企業,經認定,從實施主輔分離當年起,每年年度經營規模達到5億元,給予50萬元獎勵,每再增加1億元銷售額的,給予12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300萬元。對工業(制造業)企業實施主輔分離并成立設計、研發、倉儲等獨立法人企業,經認定,年度經營規模分別達到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7.申報條件:由轄區內制造業企業投資的并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批發業、零售業企業,或實施主輔分離的年度經營規模分別達到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設計、研發、倉儲等獨立法人企業。
8.申報材料:制造業企業投資設立的獨立法人企業證明資料(公司章程或股東協議、企業證明等);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企業多證合一證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文件復印件;企業營業收入證明;大邑縣服務業政策申請表(附件2);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1)。
9.申報渠道:線下申報
10.申報時間:次年1月1日—3月31日(追溯期間符合條件申報的企業在2025年6月31日前提交申報資料)
11.申報流程:(1)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縣商投局。(2)縣商投局收集企業申報材料后,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審核、公示等工作,報縣商投局黨組會討論。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專題會審議。(3)縣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常務會審議。(4)縣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由縣財政局劃撥獎勵資金,縣商投局及時撥付兌
現企業。
12.其他事項:(1)此條款不可與《措施》的第五條款疊加適用,可與其他條款疊加適用。(2)次年申請獎勵的批發業、零售業企業經營規模需保持同比增長40%以上。
(3)申報材料須原件復印或掃描件且加蓋公章。
(五)支持服務業重大項目發展
1.事項內容:對總投資5億元或5000萬美元及以上且被認定為四川省、成都市重大產業化項目的商業綜合體項目、商業街區項目、自用型商務樓宇(商務商貿園區)項目、企業總部項目、綜合性酒店項目、農貿綜合體項目等新設服務業重大項目,宗地計容商業建筑面積自持比例達50%(含)以上的,按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項目主體最高2500萬元的投資獎勵;宗地計容商業建筑面積自持比例達25%(含)以上50%(不含)以下的,按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項目主體最高1000萬元的投資獎勵。對于自持項目新建建筑面積在500 m2(含)以上的多功能會議中心,實際投用后,按照500元/m2標準,給予項目主體最高50萬元裝修投資獎勵;對于自持項目新建或整體改造建筑面積在5000m2(含)以上商務辦公樓宇,實際投用后,按照50元/m2標準,給予項目主體最高100萬元投用獎勵。
2.主管部門:大邑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3.責任科室:投資促進科
5.支持對象:(1)被認定為四川省、成都市重大產業化項目的商業綜合體項目、商業街區項目、自用型商務樓宇(商務商貿園區)項目、企業總部項目、綜合性酒店項目、農貿綜合體項目。(2)申報主體為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且依法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6.支持標準:(1)對總投資5億元或5000萬美元及以上且被認定為四川省、成都市重大產業化項目的商業綜合體項目、商業街區項目、自用型商務樓宇(商務商貿園區)項目、企業總部項目、綜合性酒店項目、農貿綜合體項目等新設服務業重大項目,宗地計容商業建筑面積自持比例達50%(含)以上的,按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項目主體最高2500萬元的投資獎勵;宗地計容商業建筑面積自持比例達25%(含)以上的,按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項目主體最高1000萬元的投資獎勵。(2)對于自持項目新建的單個面積≥500 m2且實際投用的多功能會議中心,裝修投入≥500元/m2的,按照500元/m2給予裝修獎勵,單個項目最高50萬元,裝修投入低于500元/m2的,單個項目按照其實際裝修投入給予最高50萬元的裝修獎勵。(3)對于自持項目新建或整體改造的面積≥5000 m2且實際投用的商務辦公樓宇,實際投入≥50元/m2,按照50元/m2給予投用獎勵,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實際投入低于50元/m2的,單個項目按照其實際投入給予最高100萬元的投用獎勵。
7.申報條件:(1)項目投資方與大邑縣人民政府(或經大邑縣人民政府決策授權的主體)簽署《項目投資合作協議》,對協議總投資額、宗地計容商業建筑面積自持比例進行明確約定,按照協議建設節點約定履行項目建設義務,并完成約定的產業導入。(2)項目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總建筑面積不低于50000 m2的商業綜合體(含批發零售、商務金融、住宿餐飲等兩種或兩種以上用途)項目;符合縣域城市總體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街區有效長度一般不低于300米,寬度不低于20米,街區總經營面積達10000m2(含)以上的商業街區項目;建筑面積建筑面積不低于50000 m2的自用型商務樓宇(含商務商貿園區)項目;履行或承擔企業規劃和運營決策管理,具有統籌供應鏈配置、財務結算、科研和生產場所及資源布局、營銷市場區域劃分等支持型共享職能服務的總部功能企業項目;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涉外)飯店星級標準》建設運營知名品牌(連鎖)四星級以上(含四星級標準及以上)酒店項目;總建筑面積不低于30000 m2的農貿綜合體(農貿市場、專業性批發市場面積不低于總建筑面積20%)項目。(3)申報主體(項目主體)與項目投資協議簽訂單位之間具有明確的法律關聯(原則上為母子公司),或項目投資協議簽訂單位直接或間接持有股權占比不低于50%(含)。申報主體(項目主體)與項目投資協議簽訂單位之間如無明確的法律關聯,或項目投資協議簽訂單位直接或間接持有項目主體股權占比低于50%的,項目主體需與大邑縣人民政府(或經大邑縣人民政府決策授權的主體)
就實施項目簽署《投資合作協議》,并按照協議約定履行義務后方可申報。
8.申報材料: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1);大邑縣服務業政策申報表(附件2);與大邑縣人民政府(或經大邑縣人民政府決策授權的主體)簽訂的投資合作協議;申報主體營業執照和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公章);申報項目為四川省、成都市重大項目在庫證明;載體產權取得證明(包括但不限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資產拍賣成交確認書等相關權證文件);項目施工合同;截止申報時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證明〔申報主體提供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申報主體(項目公司)三方加蓋公章的工程結算單或進度單;固定資產投資認定表由縣商投局對接縣統計部門獲取);申報項目建設內容、建筑面積等建設指標佐證資料(加蓋公章);截止申報時的項目實景圖;綜合性酒店項目需提供行業主管部門認定項目為四星級(含四星級標準)及以上酒店項目的相關函證文件;與大邑縣人民政府決策授權主體簽約的項目需提供明確授權主體的大邑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其他相關補充證明材料。
9.申報渠道:線下申報。
10.申報時間:即時申報(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每完成1億元,可申報對應比例的獎勵資金。符合申報條件的主體應在滿足相關申報條件3個月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完成申報工作。)
11.申報流程:(1)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縣商投局。(2)縣商投局收集企業申報材料后,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資料審核、項目現場核驗、公示等工作,報縣商投局黨組會討論。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專題會審議。
(3)縣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常務會審議。
(4)縣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由縣財政局劃撥獎勵資金,縣商投局撥付兌現企業。
12.其他事項:同一項目不可重復申報固定投資額投資獎勵,但可與此條款中其他獎勵疊加申報;此條款可與《措施》的其他條款疊加申報。
二、提升消費活力
支持方向一:支持汽車品牌發展
1.事項內容:鼓勵品牌汽車4S店、城市展廳、交付中心在我縣落地投運,經綜合評定后,給予30萬元一次性激勵。
2.主管部門:大邑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3.責任科室:商貿建設服務科
5.支持對象: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制度健全、實行獨立核算的汽車銷售企業。
6.支持標準:授權新建的汽車4S店、城市展廳(含銷售中心)、交付中心,一次性獎勵30萬元。
7.申報條件:(1)由品牌授權新建汽車4S店、城市展廳、交付中心,并于2024年1月1日(含)后首次在我縣落地投運。(2)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3)企業在政策實施年度未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違反投資合同、勞資糾紛等重大責任事故(事件)。(4)未被司法機關和“成都信用”公眾網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8.申報材料: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1);大邑縣服務業扶持政策申請表(附件2);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
件、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申報主體三證合一新版營業執照復印件;“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項目實景圖片;新建汽車4S店、城市展廳、交付中心的品牌授權書;企業財務報表中的利潤表或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其他證明材料。
9.申報渠道:線下申報
10.申報時間:即時申報
11.申報流程:(1)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縣商投局。(2)縣商投局收集企業申報材料后,會同相關部門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審核、公示等工作,報縣商投局黨組會討論。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專題會審議。(3)縣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常務會審議。(4)縣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由縣財政局劃撥獎勵資金,縣商投局及時撥付兌現企業。
12.其他事項:(1)此條款可與《措施》的其他條款疊加適用。(2)申報材料須原件復印或掃描件且加蓋公章。
支持方向二:支持特色美食發展(第1點)
1.事項內容:招引或培育在大邑縣設店經營的“米其林指南(Le Guide Michelin)”“黑珍珠餐廳指南”品牌餐飲企業,分別給予品牌餐飲企業最高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為“中華老字號”“四川老字號”的品牌餐飲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一次性獎勵。
2.主管部門:大邑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3.責任科室:商貿流通服務科
5.支持對象: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財務制度健全的“米其林指南(Le Guide Michelin)”“黑珍珠餐廳
指南”餐飲品牌企業;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制度健全、實行獨立核算的新評定為“中華老字號”“四川老字號”餐飲品牌企業。
6.支持標準:(1)入選“米其林指南(Le GuideMichelin)”的餐飲品牌企業按照“入選指南餐廳”“必比登餐廳”、一星、二星、三星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黑珍珠餐廳按照一鉆餐廳、二鉆餐廳、三鉆餐廳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如企業繼續參評米其林、黑珍珠餐廳評選,給予新獲評等級的差額獎勵。(2)首次評定為“中華老字號”稱號餐飲品牌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評定為“四川老字號”稱號餐飲品牌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7.申報條件:(1)入選、榮獲“米其林指南(Le GuideMichelin)”“黑珍珠餐廳指南”的餐飲品牌企業;2024年1月1日(含)后新評定“中華老字號”“四川老字號”等稱號的“限上”餐飲品牌企業;(2)企業在政策實施年度未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違反投資合同、勞資糾紛等重大責任事故(事件);(3)未被司法機關和“成都信用”公眾網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8.申報材料:申報主體三證合一新版營業執照(復印件);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1);簽訂5年(含)以上商鋪租賃或買賣協議;大邑縣餐飲企業支持經費申領審批表(附件6);獲評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企業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項目實景圖片;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9.申報渠道:線下申報
10.申報時間:次年1月1日—3月31日(追溯期間符合條件申報的餐飲企業在2025年6月31日前提交申報資料)
11.申報流程:(1)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縣商投局。(2)縣商投局收集企業申報材料后,會同相關部門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審核、公示等工作,報縣商投局黨組會討論。通過后,報縣政府專題會審議。(3)縣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常務會審議。(4)縣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由縣財政局劃撥獎勵資金,縣商投局及時撥付兌現企業。
12.其它事項:本條款內不疊加適用,但與本《措施》其它條款可疊加適用。
支持方向二:支持特色美食發展(第2點)
1.事項內容:鼓勵“世界500強”“中國500強”知名餐飲品牌企業在我縣開設首店,經認定,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開辦獎勵。鼓勵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商品交易市場、商圈運營企業(運營主體)招引對應餐飲品牌企業,經認定,給予引進主體每年最高30萬元一次性獎勵。
2.主管部門:大邑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3.責任科室:商貿流通服務科
5.支持對象:“世界500強”“中國500強”知名餐飲品牌企業;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制度健全的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商品交易市場、商圈運營企業(運營主體)。
6.支持標準:對在縣內開設首店且由《財富》雜志或胡潤研究院評定的世界500強餐飲品牌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在我縣開設首店且由《財富》雜志或胡潤研究院評定的中國500強餐飲品牌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引進“世界500強”餐飲品牌企業的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商品交易市場、商圈運營企業(運營主體)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引進“中國500強”餐飲品牌企業的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商品交易市場、商圈運營企業(運營主體)一次性獎勵20萬元。
7.申報條件:餐飲品牌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入選《財富》雜志或胡潤研究院評定的世界、中國500強排行榜;(2)簽訂10年(含)以上入駐協議或商鋪買賣協議;(3)正式投運90天(含)以上;(4)門店類型為連鎖直營。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商品交易市場、商圈運營企業(運營主體)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招引《財富》雜志評定的世界、中國500強餐飲品牌企業入駐;(2)以上餐飲品牌企業簽訂10年(含)以上入駐商圈的租賃協議或商鋪買賣協議;(3)招引餐飲品牌企業正常運營90天(含)以上;(4)申報主體與項目投資協議簽訂單位之間具有另行約定且明確法律關系的協議,并按照協議
約定履行義務后方可申報。
8.申報材料:餐飲品牌企業:申報主體三證合一新版營業執照(復印件)、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1)、大邑縣餐飲企業支持經費申領審批表(附件7)、入選證明材料(復印件)、入駐協議合同或買賣合同(復印件)、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企業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式投運期內營業額報表;“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項目實景圖片;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商品交易市場、商圈運營企業(運營主體):申報主體三證合一新版營業執照(復印件);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1);大邑縣服務業扶持政策申請表(附件2);入駐協議合同或買賣合同(復印件);項目實景圖片;三方協議等與項目簽訂主體具有明確法律關系的佐證材料;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10.申報時間:即時申報(追溯期間符合條件申報的餐飲企業在2025年6月31日前提交申報資料)。
11.申報流程:(1)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縣商投局。(2)縣商投局收集企業申報材料后,會同相關部門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審核、公示等工作,報縣商投局黨組會討論。通過后,報縣政府專題會審議。(3)縣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常務會審議。(4)縣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由縣財政局劃撥獎勵資金,縣商投局及時撥付兌現企業。
12.其它事項:(1)本條款內不疊加享受,但與本《措施》其它條款可疊加享受。(2)若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商品交易市場、商圈運營企業(運營主體)同年內招引同一餐飲品牌企業可多方適用,跨年不再適用。
支持方向三:支持招引優質超市
1.事項內容:對新開營業面積在4000 m2(含)以上有線上線下融合業態的超市企業,經綜合評定后,給予企業20萬元一次性獎勵。其中,新引進超市品牌近三年來有獲評中國連鎖經營協會(CCFA)發布中國超市TOP100榜單前50名(含)的,再給予企業20萬元一次性獎勵。
2.主管部門:大邑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3.責任科室:商貿建設服務科
5.支持對象: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制度健全、實行獨立核算的超市企業。
6.支持標準:新引進營業面積在4000 m2以上(含)有線上線下融合業態(平臺下單+就近配送,門店下單+即時配送)的超市企業,給予企業20萬元一次性獎勵。其中,新引進超市品牌近三年來有獲評中國連鎖經營協會(CCFA)發布中國超市TOP100榜單前50名(含)的,再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7.申報條件:(1)新引進營業面積在4000 m2以上(含)有線上線下融合業態(平臺下單+就近配送,門店下單+即時配送)的超市企業。(2)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3)企業在政策實施年度未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違反投資合同、勞資糾紛等重大責任事故(事件)。(4)未被司法機關和“成都信用”公眾網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8.申報材料: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1);大邑縣服務業政策申請表(附件2);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申報主體三證合一新版營業執照
復印件;“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項目實景圖片、場地租賃合同、產權證明;近三年來獲評中國超市TOP100證明材料;企業財務報表中的利潤表或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其他證明材料。
9.申報渠道:線下申報
10.申報時間:即時申報
11.申報流程:(1)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縣商投局。(2)縣商投局收集企業申報材料后,會同相關部門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審核、公示等工作,報縣商投局黨組會討論。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專題會審議。(3)縣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常務會審議。(4)縣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由縣財政局劃撥獎勵資金,縣商投局及時撥付兌現企業。
12.其他事項:(1)此條款可與《措施》的其他條款疊加適用。(2)申報材料須原件復印或掃描件且加蓋公章。
支持方向四:支持商貿企業集群發展
1.事項內容:支持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商品交易市場、連鎖企業、商圈等轉型升級,對采取自營、聯營等方式實現統一收銀或集中結算的運營企業,經綜合評定后,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2.主管部門:大邑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3.責任科室:服務業和外貿發展科
5.支持對象: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制度健全、實行獨立核算的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商品交易市場、連鎖企業、商圈等運營企業。
6.支持標準:應稅銷售額達1000萬元,給予10萬元激勵;應稅銷售額達2000萬元,給予20萬元激勵;應稅
銷售額達5000萬元,給予30萬元激勵;應稅銷售額達1億元,給予50萬元激勵;應稅銷售額達2億元,給予100萬元激勵。
7.申報條件:(1)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2024年1月1日后新開業實現統一收銀或集中結算及新建集中收銀系統的企業。(2)申報獎勵時仍正常經營。
8.申報材料: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1);大邑縣服務業政策申請表(附件2);企業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銀行開戶許可證等文件復印件;企業財務報表中的利潤表或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等相關支撐材料;項目申請報告,包括項目簡介、建設方案、實際投入費用,項目實施前后對比圖片、項目運營成效以及經濟社會人文效益等;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出具可查驗的專項審計報告,審計報告中應明確項目新建集中收銀軟硬件過程中直接相關的實際投入費用,同時提供相關的合同、票據及支付憑證等資料作為附件。
9.申報渠道:線下申報
10.申報時間:次年1月1日—3月31日
11.申報流程:(1)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縣商投局。(2)縣商投局收集企業申報材料后,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審核、公示等工作,報縣商投局黨組會討論。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專題會審議。(3)縣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常務會審議。(4)縣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由縣財政局劃撥獎勵資金,縣商投局及時撥付兌現企業。
12.其他事項:(1)此條款可與《措施》的其他條款疊加適用。(2)申報材料須原件復印或掃描件且加蓋公章。
三、支持外向型經濟發展
(一)支持貨物貿易發展
1.事項內容:對開展貨物貿易的企業,按年度經營狀況、穩中提質成效等,按梯度給予支持,單個企業每年支持資金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2.主管部門:大邑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3.責任科室:服務貿易科
5.支持對象:外貿企業
6.支持標準:按貨物貿易企業綜合考評指標(附件9)評分,根據得分:(1)100分及以上支持300萬元;(2)90分及以上支持200萬元;(3)80分及以上支持100萬元;(4)75-79分支持50萬元;(5)70-74分支持30萬元;(6)65-69分支持20萬元;(7)60-64分支持10萬元;(8)首次實現進出口的企業支持2萬元,此項支持不參與評分,免申即享。
7.申報條件: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依法納稅、正常經營,有外貿進出口資質且有進出口實績的企業。
8.申報材料:大邑縣支持外貿發展政策項目申報書(附件7);大邑縣資金項目申請表(附件8);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1);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海關備案證明;
企業申請報告及自我評價(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主營業務和生產經營情況、進出口增長情況、對全縣進出口貢獻等);企業進出口總額證明;企業2023年、2024年年度審計報告(每頁需加蓋審計單位公章,并附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注冊會計師證書復印件);企業納稅憑證;所有材料需按附件7制作封面,并按順序編制目錄及頁碼,用A4紙裝訂成冊(不可使用文件夾),每頁(正反面)需加蓋單位公章。所有材料均為申報材料要件,如有缺失視為無效材料。
9.申報渠道:線下申報
10.申報時間: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追溯期間符合條件申報的企業在2025年6月31日前提交申報資料)
11.申報流程:(1)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縣商投局。(2)縣商投局收集企業申報材料后,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審核、公示等工作,報縣商投局黨組會討論。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專題會審議。(3)縣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常務會審議。(4)縣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由縣財政局劃撥獎勵資金,縣商投局及時撥付兌現企業。
12.其他事項:(1)確保材料真實。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若提供虛假材料,申報單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2)誠信合規經營。申報單位未違反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重大稅收違法信息名單。(3)此條款共
8個支持標準,其中:第8項可與1-7項疊加享受;此條款可與《措施》的其他條款疊加適用。
(二)支持服務貿易發展
1.事項內容:對開展服務進出口、離岸外包、在岸外包并在商務部統一業務平臺企業端首次注冊并填報相關信息的,經平臺審核通過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工作經費支持。
2.主管部門:大邑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3.責任科室:服務貿易科
5.支持對象: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制度健全、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
6.支持標準:對開展服務進出口、離岸外包、在岸外包并在商務部統一業務平臺企業端首次注冊并填報相關信息的,經平臺審核符合通過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工作經費支持。
7.申報條件: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依法納稅、正常經營,有開展服務進出口、離岸外包、在岸外包并在商務部統一業務平臺企業端首次注冊并填報相關信息的企業。
8.申報材料:大邑縣支持外貿發展政策項目申報書(附件7);大邑縣資金項目申請表(附件8);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1);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海關備案證明;商務部統一業務平臺填報服務貿易信息截圖;企業納稅憑證;所有材料需按附件7制作封面,并按順序編制目錄及頁碼,用A4紙裝訂成冊(不可使用文件夾),每頁(正反面)需加蓋單位公章。所有材料均為申報材料要件,如有缺失視為無效材料。
9.申報渠道:線下申報
10.申報時間:次年1月1日—3月31日(追溯期間符合條件申報的企業在2025年6月31日前提交申報資料)
11.申報流程:(1)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縣商投局。(2)縣商投局收集企業申報材料后,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審核、公示等工作,報縣商投局黨組會討論。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專題會審議。(3)縣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常務會審議。(4)縣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由縣財政局劃撥獎勵資金,縣商投局及時撥付兌現企業。
12.其他事項:(1)確保材料真實。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若提供虛假材料,申報單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2)誠信合規經營。申報單位未違反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重大稅收違法信息名單。(3)此條款可與《措施》的其他條款疊加適用。
(三)支持企業參加境外展會活動
1.事項內容:對企業自行參加境外專業展會的展位費按實際發生費用的70%給予支持,每個展位支持費用最高不超過9萬元。對參展人員實行定額補助:美洲、非洲1.8萬元/人,歐洲、大洋洲1.4萬元/人,亞洲0.8萬元/人,港澳臺0.45萬元/人,每家企業每場展會僅支持1人。
2.主管部門:大邑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3.責任科室:服務貿易科
5.支持對象: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制度健全、實行獨立核算的外貿企業。
6.支持標準:對企業自行參加境外專業展會的展位費按實際發生費用的70%支持,每個展位支持費用最高不超過9萬元。對每個參展企業的人員補助定額:美洲、非洲1.8萬元/人,歐洲、大洋洲1.4萬元/人,亞洲0.8萬元/人,港澳臺0.45萬元/人,每家企業每場展會僅支持1人。
7.申報條件:參與大邑縣商貿服務業發展,依法納稅、正常經營,有外貿進出口資質的企業。
8.申報材料:大邑縣支持外貿發展政策項目申報書(附件7);大邑縣資金項目申請表(附件8);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1);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海關備案證明;參展合同、通知或邀請函;參展費用明細表及相關票據復印件(如外文發票應附翻譯件);參展人員出國護照(含簽證頁)、進出境記錄;參展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用工合同或社保繳費證明;參展照片(不超過5張);企業申請報告及自我評價(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主營業務和生產經營情況、參展對出口拉動等);企業納稅憑證;所有材料需按附件7制作封面,并按順序編制目錄及頁碼,用A4紙裝訂成冊(不可使用文件夾),每頁(正反面)需加蓋單位公章。所有材料均為申報材料要件,如有缺失視為無效材料。
9.申報渠道:線下申報
10.申報時間:次年1月1日—3月31日(追溯期間符合條件申報的企業在2025年6月31日前提交申報資料)
11.申報流程:(1)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縣商投局。(2)縣商投局收集企業申報材料后,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審核、公示等工作,報縣商投局黨組會討論。
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專題會審議。(3)縣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常務會審議。(4)縣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由縣財政局劃撥獎勵資金,縣商投局及時撥付兌現企業。
12.其它需要明確的規則:(1)確保材料真實。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若提供虛假材料,申報單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2)誠信合規經營。申報單位未違反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重大稅收違法信息名單。(3)企業要加強“走出去”的主動性,切實通過赴境外參展參會契機主動拜訪客戶、推介產品,力求參展流量切實轉化為貿易增量,原則上對于連續3年參加境外展會但仍無外貿實績的企業不予支持(自2025年開始計算)。(4)此條款可與《措施》的其他條款疊加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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