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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10萬獎勵!寧鄉市2025年中央財政重點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申報指南!小編現將申報條件、流程、材料及時間總結如下,如有疑問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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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任務
通過重點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的實施,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夯實組織規范運行基礎、提高生產經營發展水平,提升聯農帶農服務能力,培育一批經營規模適度、財務管理規范、制度健全有效、生產服務優質、聯農帶農緊密、社會聲譽良好的規范主體,進一步促進全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類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
二、申報條件
(一)農民合作社
1.依法登記設立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設立,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納入農業農村部重點監測農民合作社名錄庫且被認定為省級、市級或縣級示范社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
(2)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服務設施和必要的辦公設備,有獨立的銀行賬戶。
(3)參照農業農村部《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章程》《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示范章程》,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本社章程。
2.實行民主管理
(1)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健全,主要管理和監督人員均通過法定程序選舉產生。
(2)有完善的財務管理、社務公開、議事決策等制度,并按制度執行到位。
(3)每年至少召開1次成員(代表)大會并有完整的會議記錄和所有出席成員在會議記錄上的簽名,涉及的重大財產處置和重要生產經營活動等事項由成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成員大會選舉和表決依法落實一人一票制。
3.財務管理規范
(1)農民合作社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或委托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核算,會計賬簿齊全,財務報表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制度》《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要求。
(2)設立成員賬戶,成員的出資額、公積金量化份額、與本社的交易量(額)和盈余返還等記錄準確清楚。合作社實有成員與成員賬戶相一致,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的比例不低于60%。
(3)財政直接補助或社會捐贈形成的財產平均量化到成員,并已建立和落實具體的項目資產管護制度。
4.經濟實力較強
(1)農民合作社成員出資總額50萬元以上;聯合社成員出資總額100萬元以上。
(2)農民合作社上一年度年經營收入在100萬元以上;聯合社上一年度經營收入在200萬元以上。
5.服務成效明顯
(1)入社成員數量不少于20人;聯合社成員社不少于5個;以家庭農場為成員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成員不少于10個。
(2)產業特色優勢明顯,基礎好,發展潛力大,示范帶動作用強,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較高,服務帶動非成員戶100戶以上。經營規模與資源稟賦、技術裝備、生產能力等條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產資料過度集中或超大規模經營。用于生產經營的土地涉及經營權出租、入股的,應參照《農村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農村土地經營權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3)成員主要生產資料統一購買率、主要產品統一銷售率超過60%。
(4)開展標準化生產或服務,有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并執行落實,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采集生產服務記錄、購銷記錄等經營信息,農業生產或服務質量可追溯,依規實行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
6.無違法違規等行為
(1)遵紀守法,社風清明,誠實守信,社會反響好。
(2)三年內沒有受過行政處罰。開展內部信用合作的農民合作社沒有發生涉嫌非法集資行為。無違法經營情況和涉黑涉惡問題。
(3)沒有發生生產(質量)安全事故、環境污染、損害成員利益等不良事件,無行業通報批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等現象,無不良信用記錄。
(4)合作社及其理事長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失信名單,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動。
(二)家庭農場
1.主體明確。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登記,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有固定的安全的生產經營管理場所,錄入全國家庭農場名錄系統。家庭農場使用“一碼通”賦碼增信,在產品包裝、主要生產經營場所進行亮碼。
2.生產標準。實行標準化生產,生產記錄齊全,質量符合安全要求,全程可追溯。
3.技術先進。家庭農場經營者具有從事商品化農產品生產相應的知識技能和經營管理水平,采用先進實用新技術和信息化手段開展生產。
4.制度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健全,落實到位。建立生產日志檔案,按照農場各項制度和生產標準嚴格農業投入品使用; 有規范的生產(初級加工)、銷售記錄和財會制度,能真實反映農場生產經營狀況。家庭農場使用相應的財務記賬工具,收支、庫存等記錄規范。
5.流轉規范。家庭農場經營的土地應依法獲得,用于生產經營的土地涉及經營權出租、入股的,應參照《農村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農村土地經營權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6.規模適度。經營規模與資源稟賦、技術裝備、生產能力等條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產資料過度集中或超大規模經營。
7.效益良好。單位土地產出率高于當地平均水平10% 以上,年人均純收入高于本縣(市、區)農民人均收入2倍以上。農業生態環境良好,可持續發展能力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未發生過生產(質量)安全事故、生態破壞、環境污染、損害成員利益等嚴重事件,未受到行業通報批評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無不良信用記錄,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失信名單,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動。
8.帶動力強。在科技運用、農業裝備、生產技能、經營模式、管理水平等方面對周邊農戶具有較強的示范效應,通過雇工、提供社會化服務等方式帶動小農戶。已被認定為省級、市級或縣級示范家庭農場。
三、支持方式與推薦名額
(一)支持方式。采取主體自主申報、審核遴選的方式擇優確定支持對象(農民合作社或家庭農場)。每個農民合作社支持獎補資金10萬元、每個家庭農場支持獎補資金5萬元。
(二)推薦名額。今年中央財政向我市下撥獎補資金55萬元,擬支持農民合作社3個、家庭農場5個。
(三)限制事項。2022年(含)以來獲得省級以上新型經營主體資金支持的經營主體不得重復支持。
四、申報和推薦程序
(一)自主申報。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家庭農場向寧鄉市農業農村局報送申報文件。
(二)縣級核查。寧鄉市農業農村局組織人員實地核查并簽字背書,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對審核結果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長沙市農業農村局。
(三)市級審核確認。由長沙市農業農村局進行審核確認。審核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以市州農業農村局名義行文等額報省廳備案。
(四)省級備案。省廳適時對市州報備對象進行抽查復核,建立省級重點支持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名錄。
五、申報材料
(一)2025年中央財政重點支持農民合作社申報資料清單
1.2025年中央財政重點支持農民合作社名錄表
2.農民合作社基本情況簡介和成員名冊
3.營業執照復印件,因故變更名稱的,需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農民合作社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包括財務管理制度)
5.近兩年經營情況及未來發展規劃
6.近兩年資產負債表
7.成員大會批準的年度業務報告、盈余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及會議記錄
8.享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或接受社會捐贈形成的財產平均量化到每個成員的份額,其賬務處理復印件
9.生產設施用房或附屬設備用房或其他服務生產經營用房相關證明材料
10.被認定為省、市、縣級示范社的相關證書或文件復印件
11.安全生產分類定級等次證明
12.納入農業農村部重點監測農民合作社名錄庫截圖
13.其他證明材料
(二)2025年中央財政重點支持家庭農場申報資料清單
1.2025年中央財政重點支持家庭農場名錄表
2.家庭農場基本情況介紹
3.家庭農場營業執照復印件,登記管理中發生變更的,需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土地流轉合同或協議復印件和清冊
5.財務收支記錄或會計報表復印件
6.農場主及在農場固定從業的家庭成員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常年雇工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身份證復印件
7.生產技術規程、標準、相關制度和最近年度農業生產投入品采購和使用情況記錄復印件
8.生產設施用房或附屬設備用房或其他服務生產經營用房相關證明材料
9.自有生產作業能力(如農業機械)證明材料或與服務組織簽訂的服務合同復印件
10.被認定為省、市、縣級示范場的相關證書或文件復印件
11.錄入全國家庭農場名錄系統截圖
12.“一碼通”截圖
13.安全生產分類定級等次證明材料
14.其他證明材料
六、相關要求
(一)各申報主體不得提供虛假材料或存在其他舞弊行為,對申報中弄虛作假的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取消其申報資格。
(二)獎補資金不得用于購買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已支持的農業機械,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費用、興建樓堂館所、彌補預算支出缺口等與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無關的支出。
(三)各申報主體于2025年8月13日前完成申報資料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是寧鄉市2025年中央財政重點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申報事宜,有任何項目問題都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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