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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補貼資金申請!2025年湘潭縣中央財政重點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市級大事要事農業保障項目資金申報指南
農業補貼資金申報材料一式二份,受理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18日,不按要求申報的不予受理!2025年湘潭縣中央財政重點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市級大事要事農業保障項目資金申報指南!小編現將政策項目申報事宜總結如下,如有疑問可以免費咨詢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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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縣2025年中央財政重點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的實施方案
為全面完成2025年培育壯大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工作任務,根據《湖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中央財政重點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實施方案>》 (湘農辦發〔2025〕69號),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重點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的實施,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夯實組織規范運行基礎、提高生產經營發展水平,提升聯農帶農服務能力,培育一批經營規模適度、財務管理規范、制度健全有效、生產服務優質、聯農帶農緊密、社會聲譽良好的規范主體,進一步促進全縣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類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根據今年我縣中央財政共下撥資金30萬元,擬支持農民合作社1個、家庭農場4個。
二、支持對象
采取主體自主申報、審核遴選的方式擇優確定支持對象。獎補對象應為2023年5月以前依法注冊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登記且納入農業農村部重點監測農民合作社名錄庫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以及納入全國家庭農場“一碼通”服務系統的家庭農場。具體條件包括:
1.農民合作社支持對象
(1)依法登記設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在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農民合作社、聯合社。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服務設施和必要的辦公設備,有獨立的銀行賬戶。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農民合作社中所有家庭農場成員已成功申領“一碼通”,完成各項賦碼事項。
(2)經營規模適度。經營規模與資源稟賦、技術裝備、生產能力等條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產資料過度集中或超大規模經營。用于生產經營的土地涉及經營權出租、入股的,應參照《農村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農村土地經營權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并在合同中準確標明相關承包地塊代碼。
(3)財務管理規范。農民合作社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或委托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核算,會計賬簿齊全,財務報表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制度》《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要求,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4)制度健全有效。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健全,嚴格按照制度規定規范運營。農民合作社參照《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章程》或《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示范章程》制定了符合實際的章程,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運行有效,有完善的財務管理、社務公開、議事決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開1次成員大會,成員大會選舉和表決依法落實一人一票制。
(5)生產服務優質。開展標準化生產或服務,有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并執行落實,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采集生產服務記錄、購銷記錄等經營信息,農業生產或服務質量可追溯,依規實行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
(6)聯農帶農緊密。農民合作社實有成員名冊與成員賬戶的成員范圍一致,實有成員數高于本縣平均水平。成員賬戶準確記錄每個成員的出資額、公積金量化份額、與本社的交易量(額)和返還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的比例不低于60%。
(7)社會聲譽良好。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未發生過生產(質量)安全事故、生態破壞、環境污染、損害成員利益等嚴重事件,未受到行業通報批評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無不良信用記錄,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失信名單,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動。
2.家庭農場支持對象
(1)依法注冊登記。在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有固定的生產經營管理場所,錄入全國家庭農場名錄系統,已成功申領“一碼通”,完成各項賦碼事項。
(2)生產標準規范。實行標準化生產,生產記錄齊全,質量符合安全要求,全程可追溯。家庭農場使用相應的財務記賬工具,收支、庫存等記錄規范。
(3)采用先進技術。家庭農場經營者具有從事商品化農產品生產相應的知識技能和經營管理水平,采用先進實用新技術和信息化手段開展生產。在科技運用、農業裝備、生產技能、經營模式、管理水平等方面對周邊農戶具有較強的示范效應,輻射帶動當地農民增收致富能力強。
(4)制度健全有效。各項管理制度健全,落實到位。建立生產日志檔案,按照農場各項制度和生產標準嚴格農業投入品使用;有規范的生產(初級加工)、銷售記錄和財會制度,能真實反映農場生產經營狀況。遵守國家產業政策和禁止性規定,生產經營活動誠信守法,無不良誠信記錄。
(5)經營規模適度。從事水稻等糧食產業的,種植面積山丘區100畝左右;從事蔬菜生產的,種植面積設施蔬菜20畝左右、露天蔬菜50畝左右;從事柑橘等水果產業的,種植面積100畝左右。從事養殖業的,年出欄生豬、羊100頭左右、牛20頭左右、家禽養殖1000羽左右、水產養殖50畝左右。從事種養結合的,其主業參照相應種養規模要求。流轉土地生產經營的要有規范的流轉合同,并在鄉鎮農業農村(經管)部門鑒證、備案,且流轉合同年限不少于5年。
(6)綜合效益良好。家庭年人均純收入高于本縣(市、區)農民人均收入2倍以上;農業生態環境良好,可持續發展能力強;在科技運用、農業裝備、生產技能、經營模式、管理水平等方面對周邊農戶具有較強的示范效應,輻射帶動當地農民增收致富能力強。
三、支持方式與推薦名額
(一)支持方式。采取獎補方式對推薦符合上述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給予支持。農民合作社支持10萬元、每個家庭農場支持5萬元。
(二)優先和限制事項。參與2025年全國糧油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行動的新型經營主體;符合條件的省級產業扶貧合作社、殘疾人領辦創辦或者吸納殘疾人就業較多的合作社、婦女及返鄉人員領辦創辦的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同等條件下優先(請在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名錄匯總表中按要求填寫)。2022年(含)以來獲得市級以上新型經營主體資金支持的經營主體不得重復支持。
四、申報推薦程序、需要提供的申報資料
1.申報程序
(1)自愿申報(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8日)。新型經營主體培育項目由符合條件的主體根據要求,自愿向當地鄉鎮農業農村部門提出申請,遞交申報材料。
(2)鄉鎮初審推薦(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8日)。鄉鎮農業農村部門組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并擇優向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推薦、報送資料。
(3)縣級復審推薦(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31日)。縣級農業農村(農經)部門組織人員實地核查并簽字背書,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復核,復核后將推薦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將有關申報資料匯總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業務主管科室。
(4)市級審核確認(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15日)。由市州農業農村(農經)部門參照創建辦法評審程序進行審核確認。審核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以市州農業農村局名義行文等額報省廳備案。
(5)省級備案。省廳適時對市州報備對象進行抽查復核,建立省級重點支持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名錄。
2.需提供的申報資料
(1)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交的材料包括:①項目申報名錄表;②績效目標申報表;③合作社簡介;④項目實施計劃;⑤承諾書;⑥營業執照;⑦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⑧合作社最新成員名冊;⑨近兩年資產負債表和盈余分配表;⑩有效的成員代表大會記錄;以及所獲榮譽等其他資料。
(2)家庭農場申報材料包括:①項目申報表;②績效目標申報表;③家庭農場簡介;④項目實施計劃;⑤承諾書;⑥營業執照;⑦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常年雇工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身份證復印件;⑧土地流轉清冊和合同或協議復印件;⑨上年度財務收支總體記錄或會計報表復印件;⑩所獲榮譽等其他資料。
其中,①②兩項無需裝訂,自第③項起裝訂成冊。
五、相關要求
(一)獎補資金不得用于購買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已支持的農業機械。
(二)項目申報主體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紀律,簽訂承諾書,并承擔違反相關承諾事項的后果。對申報中弄虛作假的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取消其申報資格。
(三)要嚴格按照鄉村振興資金使用監管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要求,杜絕涉農項目資金分配、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優親厚友、以權謀私、利益輸送等問題;要嚴格遵守《農業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和《嚴明公務活動“十應十禁”要求》,切實維護干部作風優良、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
湘潭市農業農村局關于開展2025年大事要事農業保障項目資金申報的通知
一、項目類型
本次申報的農業保障項目資金為現代農業產業發展專項、農村發展專項、農民發展專項中糧食生產等25個子項。
1.2025年糧食生產專項申報指南
2.2025年經濟作物生產(“菜籃子”工程)專項申報指南
3.2025年農機發展專項申報指南
4.2025年化肥減量增效專項申報指南
5.2025年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專項申報指南
6.2025年農藥減量專項申報指南
7.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申報指南
8.2025年農膜回收項目申報指南
9.2025年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申報指南
10.2025年沼氣安全生產項目申報指南
11.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專項申報指南
12.2025年畜牧業生產發展和動物疫病防控專項申報指南
13.2025年漁業生產發展專項申報指南
14.2025年千億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15.2025年市級農業補短板專項申報指南
16.2025年種業振興專項申報指南
17.2025年數字農業專項申報指南
18.2025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專項申報指南
19.2025年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專項申報指南
20.2025年二輪土地延包試點專項申報指南
21.2025年鄉村公共資源共享試點項目申報指南
22.2025年農民增收專項申報指南
23.2025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24.2025年市級美麗鄉村建設專項申報指南
25.2025年農產品公用品牌宣傳項目申報指南
二、申報原則
1.規劃引領原則。嚴格按照保重點促發展的要求,突出重點指標、重點考核、重點工作要求,發揮財政資金的帶動作用,帶動社會資本、金融資本和縣市區的投入。
2.集成投放原則。集中財力辦大事,改進分配方法,強化競爭機制,促進資源整合,集成支持對全市農業農村起示范帶頭作用的重點產業鏈、重要區域、重點項目,發揮規模效應。
3.嚴格程序原則。規范農業保障項目資金申報、審查、分配、下達、監管、績效等程序,嚴格執行相關管理程序。
4.專款專用原則。不得挪用農業保障項目資金,按要求設立專賬,確保項目資金用于項目建設。
5.注重績效原則。明確項目績效目標,加強績效考核、評價,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確保項目實施完成預期績效目標。
6.強化監管原則。農業保障項目資金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監管”的原則,市級項目主管科室(以下簡稱“項目主管科室”)對項目申報全過程要履行好監管職責,做好績效評價工作,使項目資金管理形成閉環,確保項目資金安全和取得實施成效。
三、申報程序
1.主體申報。根據農業保障項目資金各項目專項申報指南,各項目實施主體向所在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申報,局屬相關單位直接向項目主管科室申報。項目申報主體按要求填報2025年農業大事要事保障資金申報表(附件1),此表將作為項目驗收和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并簽署承諾書(附件2)。允許符合條件且已“村社分賬”的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申報相關項目。
2.縣市區初審。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所申報事項均須經本級農業農村部門黨委(黨組)會研究后并按程序上報。要嚴格審核把關,選準選好項目,對上報項目的真實性和合規性負責。項目申報實行差額申報,分類明確申報推薦指標控制數。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對項目申報情況進行匯總,填報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3),并在網站上進行公示公開。
近三年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農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資格:
1.項目建設單位或部門因在項目申報、實施中存在弄虛作假及擠占挪用、騙取專項資金等行為被依法處理的;
2.未經批準擅自調整農業專項資金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實施地點、項目實施內容等,涉及金額大、造成重大影響的;
3.發生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事故,以及在市級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中出現不合格的;存在涉黑涉惡、環評及檢疫不達標等問題的;
4.列入社會信用體系黑名單的;存在小額信貸問題的;
5.存在其他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可酌情扣減其相關農業專項資金補助額度:
(1)項目未按規定期限完成(因不可抗力影響除外);
(2)未經批準擅自調整農業專項資金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實施地點、項目實施內容等,但未造成重大影響的;
(3)未及時報送資料的;
(4)其他影響農業專項資金使用績效的行為。
3.市級審核。農業保障資金項目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匯總收集主體申報資料,統一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經項目主管科室審查,局黨委會審核通過后形成資金安排方案。單個項目超過10萬元(含)以上的,必須報送項目實施方案至項目主管科室,實施方案內容主要包括項目目標、技術方案、建設內容、投資標準及規模和組織實施等,由項目主管科室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在網站上進行公示公開。
四、時間要求
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于2025年8月15日前將項目申報文件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計劃財務科,項目申報材料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項目主管科室。
以上是2025年湘潭縣中央財政重點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市級大事要事農業保障項目資金申報申報事宜,有任何項目問題都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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