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解答專區
【獎勵+補助】成都市新都區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條件、流程及范圍
關于成都市新都區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應的補助項目和申報條件、申報流程、申報范圍等相關內容分享如下。如需申報指導請聯系以下政策一對一解答指導熱線了解。
關于成都市新都區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應的補助項目和申報條件、申報流程、申報范圍等相關內容分享如下。如需申報指導請聯系以下政策一對一解答指導熱線了解。
【政策一對一解答指導熱線:15005600923<V同號>】
成都市新都區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條件
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及重大戰略部署,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天府旅游名縣”和“全域旅游示范區”等涉旅品牌創建,優先支持文化旅游產業發展、文化旅游項目建設、文化旅游服務設施提升、全域旅游環境整治等方面。
(一)支持文旅宣傳推廣。
包括打造我區特色主題形象、IP、旅游宣傳資料和紀念品設計制作,圍繞旅游業發展在國內外知名媒體(平臺)開展宣傳推廣,應用新媒體等方式進行營銷,支持培育、創建重大文化旅游資源品牌,支持參與或舉辦市級以上重大文化旅游品牌節會活動,支持特色住宿、美食、購物點建設,支持爭創國家(省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
(二)支持文化旅游規劃編制。
支持打造我區文化和旅游發展總體規劃、區域文化和旅游發展規劃、專項文化和旅游規劃編制,包括重點文化旅游項目、文化旅游發展專項課題研究、文化旅游線路打造、旅游數據統計、文化旅游資源規劃、論證、推介和招商引資等。
(三)支持旅游服務設施建設。
包括旅游信息咨詢服務體系、監測管理系統(旅游大數據中心)、旅游導視系統建設,支持旅游景區(度假區、生態旅游示范區、鄉村旅游點)內基礎(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升級改造和涉旅資源旅游化。
(四)支持文化旅游業創新管理。
鼓勵景區、飯店、旅行社等應用新技術、新能源、新裝備、新材料推動旅游產品轉型升級和改革創新,支持文旅企業智慧旅游建設和鄉村旅游轉型升級,支持開展旅游工作會議和專題考察、調研及交流、旅游人cai培訓、旅游協會活動等。
(五)支持旅游環境提升。
支持旅游市場和環境綜合治理,支持區內文物、傳統村落、非遺等文化保護,支持旅游企業“改廚、改廁、改客房、整理院落”。
(六)支持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壯大。
包括文旅企業政策性扶持獎勵和項目補助,支持培育重點文化和旅游龍頭企業,支持文化和旅游產業園區建設,支持旅游產業融合發展和打造文旅消費新場景、新空間、新業態。
(七)依據“天府旅游名縣”、“全域旅游示范區”等重大涉旅品牌創建考核標準需進行提升、改造和實施的項目。
(八)經區委、區政府批準的其他項目。
成都市新都區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獎補標準
專項資金采用獎勵、補助等支持方式。項目實施企業或單位可申請其中一種支持方式,同一項目不得同時以多種方式申報專項資金。
(一)獎勵。
對于能夠制定具體量化評價標準的項目、企業或社會組織,采取獎勵的方式,符合政策規定標準的,按程序采用獎勵的方式。
(二)補助。
對盈利性弱、公益性強,難以量化評價,不適于以獎代補方式支持的項目、企業或社會組織,符合政策規定標準的,按程序采用補助的方式。
(三)其他方式。
其他區委區政府確定的需要支持的重點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項目,根據實際情況,針對具體項目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確定。
成都市新都區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范圍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我區專項資金年度支持方向和重點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
成都市新都區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流程
(一)發布通知。
區文體旅游局每年制定發布資金申報通知。
(二)申報。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或單位向區文體旅游局提交申報材料。
(三)初審。
區文體旅游局對遞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四)評審。
區文體旅游局組織行業、財務等方面專家組成評審工作組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評審,并視情況到企業或單位實地調查。
(五)入庫。
由區文體旅游局將評定結果納入項目儲備庫管理。項目儲備庫根據項目的輕重緩急,實行擇優排序、動態管理。